【精品】培训通知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培训通知6篇

培训通知 篇1

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培训工作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由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省安监部门核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二)培训费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xx]26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费用:新取证50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务必做好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通知工作,今年内将不再举办该两类培训班;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xx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培训通知 篇2

各学区办,各中小学(含幼儿园):

各校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课制作比赛的通知》(大足教人〔20xx〕43号)文件精神,各校将教师参赛名单上报至区能力执行办。截止报名时间,共收到1175名教师的参赛报名,其中有830名教师申请参加区级培训。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大赛工作,经研究,特举办微课制作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

大足区实验小学北校区二楼学术报告厅

二、培训时间

第1批:20xx年3月14日(第4周星期一上午9:00-11:30);

第2批:20xx年3月14日(第4周星期一下午14:30-17:00);

第3批:20xx年3月15日(第4周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第4批:20xx年3月15日(第4周星期二下午14:30-17:00)。

三、培训对象

附表中的“参培人数分配表”中的“参培人数”是学校上报的培训人数。各校可根据教学需求选派培训人员,且选派的培训对象务必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具体人数详见附表中各批次的“参培人数分配表”。

四、培训内容

1.解读《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课制作比赛的通知》(大足教人〔20xx〕43号)文件。

2.微教案、微习题、微反思的撰写方法与注意事项。

3.参赛软件的基本使用方法、微课课件制作步骤与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五、参培要求

1.微课制作软件请各校在“大足电子白板教学群(群号XX)”中下载。

2.由于涉及软件操作,为保证培训效果,请各参培教师将笔记本电脑充满电(培训现场无电源插座等装置),培训时带到培训现场,方便与讲课教师同步操作。无笔记本电脑的老师,请借用一台笔记本安装程序后带来。

3.各参培教师请带好听课笔记本,培训时做好听课笔记。由于培训场地人数受限,请严格按照分配的“批次”与“参培人数”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各培人员提前15分钟报到。

相关事宜请与区技装中心陆浩(电话XXXX联系。

XX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3月11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公司、部门:

为提高集团内训师设计开发课程和讲授课程的能力,拟举办集团内训师集训营,为期两天。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帮助内训师了解自身职责与角色,培养内训师的责任感和认同感;

2、帮助内训师掌握成人学习的动机和特性,了解如何有效地设计培训课程;

3、帮助内训师了解训练教案的主要结构,可以正确组织训练教学内容;

4、帮助内训师学会必要的课堂表达技巧,克服不良习惯和畏怯心理,提高课程表达效果;

5、帮助内训师学会多媒体课件制作技巧,提升课堂的充实度和吸引力;

6、帮助内训师掌握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二、培训目标:

使培训师掌握教育心理学一些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基本的授课技巧,并初步具备课程设计与教案编写能力,会根据授课内容制作PPT,成为一名合格的内训师。

三、培训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中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对象:集团内训师,集团“双百计划”相关人员

五、报名方式:

1、个人请添加水分子助手小艾(ishuiwu),发送“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参加训练营”报名。

2、为加强集团高技能人才建设,请各公司按照“每个厂站所2人”的名额,推荐一线技能骨干人才参加培训(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技能水平和表达能力者优先)。

培训通知 篇4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助、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反。

(二)培养和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现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分期分批开展开展业务进修掌握基本的教学技术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相关创业知识和法规政策意识。通过教学实践交流、模拟演练、专业进修等形式,为周边地区培养专职创业培训师资骨干。

(三)组织专家志愿咨询团、邀请社会各方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探索和创新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结合本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实行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技术,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创业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提供开业指导的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立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教育实体。

(二)具备固定的培训教室、咨询指导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产权明晰,房屋、教学设备、设施未被挤占、挪用、平调。

(三)具有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力量和专家队伍。专职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开展"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的基地;SYB培训师不少于3人。建立一支由社会各方面专家(包括政府官员、教授学者、企业家、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队伍,能对创业学员提供培训、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四)具有明确的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课程和一定的创业培训规模。基地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省辖市不得少于1500人,县(市)不得少于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五)能发挥培训基地在教学管理、培训方法、培训质量和培训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当年的创业培训计划;

(四)近两年的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成果;

(五)机构管理人员及教师名册和教师任职资格证明。

(六)《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附后)。

在具备一定条件前提下,经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条件的,由省厅统一挂牌。

四、组织管理

(一)省厅负责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审批、政策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负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创业培训基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经认定的省创业培训基地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报市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五)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当年培训业绩通报全省和所在地政府。省创业培训基地每两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挂牌资格。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人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2月30日(周五)一天,上午 9:00 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二、培训地点:

上午: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3楼计算机教室(2)。

下午:江南实验学校教学楼3号楼2楼阶梯教室。

三、培训人员:

上午:20xx年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学校(园)的录入岗。

下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上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培训。

下午:全国教育经费报表填报培训、基建相关工作、有关20xx年中小学校(园)财务管理和报销注意事项。

五、其他:

请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训,不得请假。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相关培训资料在培训会前上传至青教财管和青田县等级园群QQ群,请大家自行下载打印。

青田县教育局

20xx年12月29日

培训通知 篇6

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度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会计制度、会计业务知识,资产软件使用。

二、培训对象: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及直属学校总账会计、现金会计、分户会计。

三、培训时间:20xx年8月16日,时间一天。

四、培训地点:第二中学报告厅。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月16日上午8:50前报到,不得缺席、迟到。

  高邮市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