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莞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条件

东莞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①合法稳定就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之一;

②合法稳定住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和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之一;

③连续就读证明提供:就读学校出的'证明、学生证;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为监护人帮未成年人代为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4.能证明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核定是否“居住满半年”。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步

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居住满半年的,当场审核申领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三步

发放凭证。材料齐全的,将申领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

第四步

发放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机构通知申领人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