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材料

2018年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政策正式实施。该政策的实施,对港澳台居民带来工作和生活的便利。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材料

申领条件

1、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

3、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领材料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申领流程

1、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领相片回执;

3、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

5、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

7、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3、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申领期限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