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申领条件

1、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3、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领材料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2、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申请流程

1、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领相片回执;

2、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

3、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

4、近期相片回执(到照相馆拍照领回执)。

5、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

6、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到证件;

7、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