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各部门策划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优秀方案!

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篇一: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结合马家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着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普及社会公众金融基础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宣教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营造全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

二、宣传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调动宣传工具,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基层,深入群众,本次宣传月要将警示教育作为集中宣传重点,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政府不作为的政策性风险发生。

三、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我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村、各部门按照我乡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宣传活动。

(三)梳理总结阶段。我乡分管领导就这次活动开展召开总结会议,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通过横幅、展板等宣传语进行宣传,每周逢场天安排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大村干在马家场镇等人群集中区域发放宣传单,各村利用每天早晚的广播进行播报,尤其要以实例宣传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告知广大群众打击非法集资。

(二)利用每周的.周一例会,在干部队伍中宣传远离非法集资;利用各村的开展“三会一课”的时机,教育广大村干部、引导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三)各村的驻村干部利用下村入户时机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减少群众信访量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 各司其职,明确责任。逢场天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去场镇发放宣传资料,各村每天的广播必须播放相关宣传内容。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分管领导要不定期下村入户检查工作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抽查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知晓率,并逐渐探索形成长效性的工作机制。
 

篇二:2017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防止民间借贷演化成为非法集资,积极推进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决定于20xx年5月至6月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粤金函[2014]372号)、《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金函[2014]373号)和《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担保公司的通知》(粤金函[2014]323号)为依据,充分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目的

(一)增强防范观念。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舆论攻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继续保持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态势,增强宣传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为期1个月。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大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五、宣传方式

(一)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营业网点、广场、车站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向群众开展咨询服务。

(二)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宣传车等移动传媒开展宣传。

(三)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在线访谈、系列报道、受害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利用手机平台向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进行宣传。

(四)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

六、主要活动

(一)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DVD动画宣传片。活动月期间,市电视台要加大播放频率(每天每频道不少于3次)播放全省统一制作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DVD动画宣传片(下称“宣传片”),市文广新局要组织下乡放映队在放映前播放“宣传片”,作为20xx年度处非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信宜电视台)。

(二)悬挂宣传条幅、开设宣传专栏。市和各镇(街)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信宜辖区各保险业及证券业金融机构要在办公楼门前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标语另发),在办事(营业)大厅设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各成员单位网站设置专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公安、工商、人行、银监、政府金融工作等部门门户网站同时要公布举报非法集资电话号码。(责任主体: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个金融机构)

(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和信宜报、信宜新闻网要发挥宣传主流优势,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刊登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揭露犯罪伎俩,全方位、多角度地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宣传效果。(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信宜报社、信宜新闻网)

(四)专题发送公益短信。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为参照,编制1-3条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茂分公司定期向所属手机客户进行集中发送,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和警示。(责任主体: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

(五)银行机构网点宣传。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为重点,以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滚动播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高强度、多渠道、广范围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存款人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责任主体:人民银行信宜支行)

(六)开展广告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都市类平面媒体大量刊登的非法金融业务广告和变相广告进行清理和处罚,有效封堵和遏制非法金融广告宣传行为,维护媒体的严肃性。(责任主体:市工商局)

(七)各镇(街)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及各对口责任主体要参照市开展的主要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形式,开展本辖区内的宣传月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奖,落实职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二)强化督导、明确责任。宣传月活动是广东省政府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中央、省、茂名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迎接广东省政府和茂名市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未按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的,将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宣传月活动要坚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守纪律,正确引导。宣传月活动要坚持正面宣传,正确把握社会舆论导向,引导教育群众,推动案件处置,维护我市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