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具体方案!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篇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沧政办字[201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等资料,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告诉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处置法律政策,让人民群众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宣传方式

各部门要协调合作,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发放手机信息、新闻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政府大门、院内及辖区内各村、街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在各村进行广播,确保宣传进街道、进乡村。

(二)各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内采取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向客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市公安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在信发商厦门前广场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四)市城管局负责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园及各大商场门前等群众集散地设置宣传展板。

(五)市交通局负责在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并组织出租车和公交车,在车身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六)市房管局负责协调各住宅小区,在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七)市广电台负责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公布举报电话:3xxx481。

(八)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区内全部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内容为:“河间市人民政府提醒您: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举报电话:3653481”,或在宣传标语中自行选择。

(九)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负责在河间政务网开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举报电话:36xxx81。
 

篇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效果,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xx〕1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定于20xx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镇海”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区经济金融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2.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传重点放在乡镇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村社。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注重采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

3.多级联动,多方配合。宣传教育活动由区政府统一部署实施,区政府有关单位、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协同推进。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坚持不懈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5、打防结合,系统处置。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传力度。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进村(社区)入户宣传;或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媒体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3.开展讲座培训。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设立基层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村或社区,建立长期的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4.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5.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广场、城乡结合部、集市、专业市场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15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动员布置,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6月7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8日-6月10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园区

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宣传工作;负责本辖区宣传资料制作、发放、悬挂、张贴、咨询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培训讲座;组织开展对P2P等投融资领域、商务楼宇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排查和打击工作。

(二)区级有关单位

区金融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镇(街道)、园区联合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区级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人行北仑支行:参与宣传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宣传工作。

银监办: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监管范围内所涉宣传材料;协调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非法集资宣传。

区公安分局:严查宣传月期间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规范媒体广告行为,强化各类媒体上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非法广告的监测与案件查办力度。

区教育局:向教师群体开展处非宣传教育,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基本金融知识,通过学生回家向家长和祖辈转送宣传资料。

区司法局: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区邮政局:加强对邮递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邮递人员遵从职业操守,不为非法集资广告或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融资广告传单进入居民信箱提供方便。

区电信局:辖区内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今日镇海、镇海电视台、镇海广播电台:负责媒体宣传内容制作和发布;负责清理本媒体上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

区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