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制度

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令法规,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制度管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的职能,具体负责人事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直接对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实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员工招聘和挑选、储备、考评以及培训等,都须经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员工培训等事项,也须报办公室批准,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 编制及定员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车间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而设置岗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薪。所聘用的员工,由办公室按需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同时报公司备案。
  第六条 各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或车间正职由总经理提请总公司聘任。
  3、部门或车间副职由总经理聘任。
  4、班、组长以下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与续聘。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确需增加员工时,按如下程序办理:
  1、先在本部门内部调整;
  2、本公司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本公司内调配;
  3、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或职责范围),经办公室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进行招聘(或通知)工作。如涉及到增加编制,还须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4、出现下列情形时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聘人才时。
  5、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和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位晋升机会。对于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敬业爱岗、忠于企业且业绩显著的员工,将获得晋升职位的机会。
  (2)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各自的需求而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主管副总经理(或副厂长)在办公会议讨论,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公司备案。凡职位晋升后三个月内,属新职位试用期,按照晋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实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对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管理岗位,由办公室根据本公司部门主管意见,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聘任。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八条 员工聘用原则: 公司聘用员工遵循“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合理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公司各车间(或部门)输送德才兼备的各类人员。
  第九条 用工聘用程序
  .1、由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职责范围),按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程序上报办公室办理。
  2.、办公室可会同用人单位对招聘员工分别采用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情景测试等方式,根据公司设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考核。此外,办公室还须对入围人选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查和政审。
  3、.应聘人员一经公司审定,被录用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公司报到入职。
  4、被聘用者入职后,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试用期限给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5、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
  5.1.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与记录。
  5.2. 试用期考核转正程序
员工申请
部门审批
主管领导意见
办公室审核
上报批复
  5.3.表现突出,能很好地完成本岗位工作,经本人申请、部门同意和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
  5.4.试用期辞退:
  5.4.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4.2.发现所呈报材料和证件有虚假的;
  5.4.3.有违纪行为的;
  5.4.4.不胜任本岗工作或完不成任务的。
  第十条 办理入职手续
  1、新员工上班前,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体检,被确认身体状况符合公司要求后方可入职。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按公司要求如实提供下列资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