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养老,一直是公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从民生视角出发,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累计增加52万人确定为发展目标。

内蒙古20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十二五”时期,我区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区将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居民、个体从业人员、被征地农牧民、农牧民工等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牧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政策,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权益。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2016年内蒙古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实施。此后,各省开始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

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

据公开报道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等17地 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从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养老金计发办法、基金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衔接等方面对中央方案进行细化, 予以明确。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有差异

梳理各地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可见,虽然各地都按照国务院决定,统一确定了单位与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规定各有差异。

例如,辽宁、黑龙江、天津、山西、云南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 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 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多地设10年过渡期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要求,要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为此,黑龙江、陕西、山东、福建、吉林、甘肃、天津、云南、辽宁、江西等多个省份明确提出为“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即对于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