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嘉兴养老金政策

2017嘉兴养老金政策尚未出台,仍继续沿用往年政策,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嘉兴养老金政策

根据现有的政策嘉兴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浙江省规定的政策进行。此次浙江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进行的。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

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

2.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3.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适当倾斜

1.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2.2015年底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