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积分入户迁入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材料

随着各个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比较激烈,很多城市都想用留住人才的办法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所以现在就有了人才落户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佛山积分入户迁入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材料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积分入户迁入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材料

佛山积分入户迁入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

5、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以下情况还需提交的材料:

1、配偶随迁的

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①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注: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拓展:其他说明事项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等。结婚证遗失的需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