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先办“接收”再“报到”

我市近日进入毕业生报到高峰期,但深圳生源毕业生小王手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却无法直接报到,原因是他还没有办理“接收”手续。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确实存在部分深圳生源毕业生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在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就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办理报到的情况。按照我市政策规定,来深的毕业生,应先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后,再按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档案先办“接收”再“报到”

有报到证却无法直接报到

毕业生小王是深圳生源,到重庆上大学,今年毕业,毕业后他准备出国留学,因此暂未落实工作单位。近日,他拿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我市毕业生报到点,却被告知不能直接办理“报到”手续,因为他还没有办理“接收”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我市接收毕业生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来深的毕业生,应先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签发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后,再按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具体程序为:一、毕业生(包括深圳生源毕业生)通过在深接收单位或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市人力资源部门自正式受理毕业生接收呈报材料后,于7日内审批完毕。

二、毕业生持我市签发《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并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对部分已持有派遣到深圳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生源毕业生,在办理完接收手续后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三、毕业生持毕业证、学历验证证明、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时间内(毕业后60日内)或在派遣到深圳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一个月),到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办理接收手续要先网上测评

深圳生源毕业生小米带着材料到毕业生报到点办理接收和报到手续,工作人员告诉她要首先“网上测评”,这个程序必不可少。她告诉记者:“报到点现场有电脑可以现场网上测评,但是因为我对于怎么申报‘一头雾水’,所以还是决定回家上网仔细看后再申报。”

“在实际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个别生源毕业生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在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就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办理报到的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毕业生申请“接收”,首先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的网站,在“网上办事”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的.,才可以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全市共有11个毕业生报到点

目前,我市、区毕业生报到点共有11处,其中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七楼毕业生报到处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报到地点。其他10处毕业生报到点分别为:福田区委大楼2011室(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业务楼三楼5号窗(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蛇口联合大厦11楼毕业生报到处(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4楼424办公室(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宝安区上川一路60号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3楼1316室(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光明新区光明大道1号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第二办公区2栋211(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坪山新区金牛西路6号燕子岭行政服务大厅组织人事局66、67号窗口(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组织人事局窗口(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组织人事局8号窗口(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毕业生接收单位或选择的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毕业生接收单位或选择的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如为深圳生源毕业生,且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毕业生的具体报到地点可详见本人持有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中的备注内容。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寄至托管机构

有毕业生询问,听说今年不需要本人去托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直接邮寄到深圳档案托管机构即可,实际情况是否如此?

据了解,毕业生在深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深圳市《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后,由毕业学校按照《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标注的档案投递地址把档案寄达相应档案管理机构。目前,我市档案管理机构共13家: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人事代理中心、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分部、深圳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龙岗区人事服务中心、光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龙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大鹏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如需了解政策和申办程序,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以个人名义委托代理机构代办的,详见http://_51480_

由接收单位申办的,详见http://_

也可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各人才引进代理机构领取毕业生接收、报到服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