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完善中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

略论完善中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

摘要:我国票据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相关法律制度没有明确电子票据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缺乏专门的.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和配套规定等问题。应该在借鉴国际立法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修改《票据法》或者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票据进行规范,待时机成熟后再以法律、行政法规形式制订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路径,完善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
  关键词:电子票据;票据法;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F438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8-0111-02
  
  199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票据法》对于我国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票据法》没有明确电子票据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并且我国也缺乏专门的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及其配套规定。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讨对现行《票据法》的修改,保障和规范电子票据的业务发展。
  一、中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缺陷
  1.没有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票据法》第4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