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明确银监会对银行业监管的职责,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草拟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另外,为确保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在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中应予以明确。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和多样化的金融风险需要具有金融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来履行监管职责,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银行业与国际接轨,银行业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更加艰巨,其素质也就更有必要作出更高要求,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违反法定程序或滥用权力的监督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银行监管的效率。因此,对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的金融业务知识、技能和熟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为平衡监管机构的权力和义务,确保依法对银行业的监管,要明确其向国家权力机关定期报告工作和接受质询的义务。 健全银行业内部控制法律制度 银行业内部控制是银行业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措施和程序的总称。银行业内部控制是银行业监管的基础和前提,指导、检查和督促银行业加强完善内控建设,是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职责。银行业内部控制和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的有机结合,是我国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保证。为确保银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控制风险,应当按照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及独立性原则,建立健全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