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风险治理中的责任和作用

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风险治理中的责任和作用
风险和机遇并存是每个共有的生存环境,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只有机遇而没有风险那是天方夜谭,假如抓不到机遇而碰到无法避免的巨大风险,必然破产。风险和机遇相伴相生,风险中常有机遇,机遇中存在风险,企业往往在捉住机遇、减少风险中取得快速和良好的效益及效益。本文把内部审计作为企业风险治理的一个子系统,探讨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风险治理中的责任和作用。请予批评指正。   一、国有企业的风险和风险治理  国有企业的风险大致可以回纳为决策风险、经营风险、生产风险、财务风险、其他风险五大类。  决策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上至国家对企业的决策,下到企业内部对某一个项目的决策,都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我国建设了一大批以分散、进山、钻洞为特征的“三线企业”,其中,部分企业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损失,给职工及其后代造成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至今无法消除,就是典型的决策失误案例。  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市场环境、产品结构、签订合同、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国有船舶企业尽大部分是外向型企业,在国际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建造一条新船,动辄千万、几千万美圆,再加上市场竞争激烈,有的企业“饥不择食”,经营风险可想而知。例如:某企业由于前期经营、合同评审出现,被外商钻了空子,船东花费1.6万吨级散货船的钱,得到了2万吨级集装箱船(同吨级集装箱船造价比散货船高)。合同为2 2条,企业巨额亏损,逐步走向衰败。  生产风险集中在生产预备和制造过程。船舶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劳动力密集、安全生产风险大的企业类型,设计方案、生产组织、物资采购、质量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风险。  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财务制度、资金运作、本钱控制、汇率风险等方面。其中,资金链条的断裂是最大的财务风险,经常导致企业的破产。  其他风险包括治理制度、监视体系、职员素质等多个方面的风险,当然也包括内部审计风险。在人才治理风险方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由于国有船舶企业的收进与其他同类企业相比,有比较大的差距,某企业往年出现了较多的技术人才、生产、治理骨干“跳槽”,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后采取有效措施才得以扭转。  风险治理因风险而生。风险治理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就是要熟悉有那些风险,风险程度有多大,如何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但是,风险并不等同于危害,有时甚至可以从风险中获得机遇。往年,澄西船厂成功修复了8万吨级“宾夕法尼亚”轮,这是一条已被国际航运界“判正法刑”,当废钢铁出售的船。凭着实力,敢冒风险,“起死回生”,一举成功。此后,企业的定单纷至沓来、名声大震。  对国有企业实际存在的各种风险,国家、上级公司和企业内部都比较重视。新的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8项预备金,就是国家防范财务风险的实际措施;船舶团体公司对下属企业的风险治理下达了一系列文件,并经常通报风险案例,警示各企业;澄西船厂的风险治理除治理制度外,还规定了集体决策、***治理、加强监视等具体措施。内部审计监视就是其中很重要的方面。  二、内部审计在风险治理中的责任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的内容,已经从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比质比价审计、治理控制审计等方面的同步发展转变。风险治理审计就是治理控制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审计种类。内部审计的目的正从保证资产安全为主向资产增值为主转变。内部审计的责任是:不仅要当好国有资产安全的“***”,而且要当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顾问”和“顾问”。  企业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风险治理必然成为应对风险的必由之路。作为企业治理监视控制的内部审计部分,通过风险治理审计对风险治理进行监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审计部分已下达了一些风险治理内部审计方面的文件,我们应该果断有效地贯彻执行。  进行风险治理内部审计,首先应该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明确自己的责任。我以为:企业的风险治理是一个大系统,涉及到企业的治理体制、生产经营、技术质量、职员素质、市场环境、监视体系等方方面面。风险治理审计仅仅是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所以,应该做“一个子系统”应该做的工作,承担 “一个子系统”应该承担的责任。工作要到位,但不要越位。而这些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是企业内部的治理制度需要明确规定的,当然,内部审计治理制度的规定应该符合国家审计部分的政策和要求。  风险治理内部审计的责任就是要对企业的风险治理体系进行有效的再监视。按照“全面监视,突出重点”的原则,监视的重点是风险治理方面的各项治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这些治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效果。通过和整个系统的协调一致,达到协调增效的目的。  例如,澄西船厂每年的物资采购量高达10亿元以上,不但存在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方面的风险,而且在“物欲无所不在,利诱无孔不进” 的社会环境中,随时都有可能产生***风险。从1997年起,工厂就将这方面的风险治理监视责任明确交给了审计部分。几年来,通过有效的治理控制和监视措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谈到责任,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和教训,风险治理审计应该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而不是“无穷责任”,这是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则。例如,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审计的责任主要是制度和程序监视,重要物资采购的“参与”和“参与”。但是,“参与”不可“代替”,“参与”不可包办,审计程序不要离开监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