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证的办理材料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佛山房产证的办理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佛山房产证的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

3、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4、用地来源文件

5、房屋报建文件

6、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

7、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8、身份证明

9、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10、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

11、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

1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

13、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