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小额贷款流程

再就业小额贷款流程有哪些?下面是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为大家提供参考。

再就业小额贷款流程

1、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创业妇女、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2、贷款额度:自主创业一般不超过五万元,妇女创业最高额度可提高至八万元;合伙经营及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五万元额度计算,一般不超过五十万元;小企业按实际符合条件员工人均五万元最高不超过二百万元。

3、贷款人(企业)资格认定

①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返乡农民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的返乡农民工务工证明。

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

④退伍军人:《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伍证、自谋职业证。

⑤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证。

⑥失地农民:《就业失业登记证》、被征地证明。

⑦妇女创业:村委(居委会)出具妇女创业证明。

⑧组织起来就业:乡镇劳保所出具组织起来就业证明,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和工资表。

⑨小企业:符合国经贸[2003]143号《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职工工资花名册,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4、申请条件

①有一定的自由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50%);

②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③有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项目;

④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

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借款人提供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借款人贷款申请、乡镇(街道)劳保所推荐报告(妇女创业的推荐报告由乡镇街道妇联盖章)。

6、借款人反担保材料

①财供人员担保:担保人填写担保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贴担保保证书上)、担保人近期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财务章)、担保人近期工资审批表(加盖单位财务章)。

②房产抵押:房产证及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7、贷款申请与发放

①贷款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件。

②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诚信情况、经营场所及个人创业能力等进行调查,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报告,报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③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资格、项目及反担保条件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8、回访及贷款回收

担保中心定期对借贷人员进行回访,贷款到期前提醒借贷人员按时归还贷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回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