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甘教督〔2014〕6号)的要求,我县严格对照评估内容、指标要求和工作程序,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高台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黑河中游下段。全县总面积4425平方公里,辖7镇2乡,136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1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万人,农村人口12.9万人。近年来,高台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宏伟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做大做靓宜居宜游”的部署要求,立足高台“一山一水一湿地”的自然属性,聚焦“宜居宜游宜创业”的战略基点,紧紧围绕“坚持一条主线、打造两张名片、突出三项重点、走好四条路子、注重五个结合、推进‘六县’建设”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宜居宜游的生态家园、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开放开发的创业家园、凝心聚力的精神家园、安定团结的和谐家园,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2013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45.54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6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9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11元。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县”、“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我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取向,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两基”水平全面提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县现有中小学23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专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17所;共有幼儿园63所。在校学生18537人,其中高台一中3679人,职业中专2055人,初级中学5682人,小学7121人;在园幼儿3549人。有教职工1910人,其中专任教师1840人。教育系统先后获得“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单位”、“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要求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指标体系》4个方面46项指标进行评估,全县4所初中和17所完全小学均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综合达标率为100%,符合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前提条件。学校规模和班数、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装备和图书、教师配置等5大项、12个核心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指标

学校规模和班数

校舍建筑面积

体育活动场所

装备和图书

教师配置

综合评估是否达标

班数

班额

生均用地面积(m2/生)

生均建筑面积(m2/生)

跑道(m)

篮球场或排球场

初中理化生或小学科学实验室设备

体音美器材设备

计算机(生机比)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合格学历教师占比

小学达标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初中达标比例

7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二)小学、初中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分别达到要求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评估。经测算:我县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分别为0.28和0.16,分别小于规定指标0.65和0.55,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综合

小学

全县平均值

2.69

12.58

1903.27

14.29

22.36

0.07

0.07

0.04

差异系数

0.32

0.19

0.41

0.39

0.18

0.23

0.18

0.35

0.28

初中

全县平均值

2.16

11.26

1409.22

11.26

29.54

0.08

0.07

0.05

差异系数

0.06

0.09

0.29

0.28

0.08

0.13

0.16

0.21

0.16

(三)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标准(试行)》,我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A级指标、15个B级指标和29个C级指标逐条进行自查,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评估标准,自查自评得分为99.7分。指标达标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得分

 A1

20

B1

权利

保障

15分

C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5

5

C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5

5

C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得到保障,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5

5

B2

招生改革5分

C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能低于省上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提高。

5

5

 

 

 

 

 

 

 

 

 

 

 

 

 

 

A2

25

 

 

 

B3

管理

机制

5分

C5.县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监督和问责制度。

3

3

C6.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初步形成。

2

2

 

B4

经费投入

与管

16

C7.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

3

3

C8.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即财政性教育经费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6

6

C9.认真落实省上已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2

2

C10.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5号),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一律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足额征收;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地方政府分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费用后,按10%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留成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按10%比例提取教育专项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5

5

B5学

校标准化

建设

4分

C11.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2

2

C12.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薄弱学校倾斜。

2

2

 

 

 

A3

35

 

 

B6

绩效工资

8分

C13.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4

4

C14.县级政府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4

4

B7教

师编制和

结构

10分

 

C15.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配齐中小学教师,即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9,县镇和农村为1∶21,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0%以上;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3.5,县镇和农村为1∶16,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为85%以上。

 

5

5

C16.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学科配备合理;学校间教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均衡。

5

5

B8

教师

交流

5分

C17.建立科学有序的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和合理流动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城乡教育“区域联动,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合作联盟模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5

5

 

B9

教师

培训

12分

C18.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任务。

6

6

C19.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做到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市(州)、县(市、区)财政按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本级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各地和各中小学将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县级财政按需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6

6

A4

20

B10

课程

实施

3分

C20.全面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按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

2

C21.开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

1

B11

办学行为

4分

C22.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举办校中校,不设重点班或实验班,不得占用法定休息时间给学生补课。

2

2

C23.遵循教育规律,中小学教学班额符合省定要求,学校办学行为规范。

2

2

B12

课业负担

2分

C2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

2

B13

巩固率

 2分

C25.认真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残疾儿童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2015年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2016-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2

2

B14

教育教学

质量

6分

C26.学校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到98%以上。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不低于93%。

2

2

C27.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

1.8

C28.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8%以上。

2

2

B15

安全工作

3分

C29.校园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治理、校车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学校安全有保障。

3

2.9

合计

 

100

99.7

1.入学机会2个B级指标4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城区6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2013年,我县共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76人(小学404人、初中172人),占学生总数的4.4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在校就读期间,学籍管理、评优奖励、“两免一补”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大力促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 《高台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教体局、团县委、妇联、少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服务体系,实行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普查登记制度,创建了市级“留守儿童之家”8个。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3)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基础教育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了三残儿童少年入学权力。2013年我县共有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129人(其中女生51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6.3%。全县建有高标准随班就读资源室3个,保证了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12年开始,按照高于省定标准的要求将高中招生计划指标下达到各初级中学,确保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5)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应助尽助”。近三年,累计发放“两免一补”资金74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142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级财政资金742万元,享受“营养餐”学生达12366人(次)。

2.保障机制3个B级指标8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监督和问责等机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步骤、措施、落实的路线图,形成了教育资源向农村或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2)我县将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经费单列,按照“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依法建立经费投入机制,调整经费支出结构,使财政拨款首先保证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需要。2011-2013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率分别为19.4%、23.5%、15.3%,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为14.7% 、16.8%、12.2 %,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11-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分别为6548元、8426元、10891元;2011-2013年教师人均工资逐年增长,分别为40678元、45616元、50546元;2011-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670元、738元、879元和843元、964元、1102元;2011-2013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法定要求,分别为4.84%、4.93%、4.98%。2011-2013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9.1%、19.7%、20.0%。2013年,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1080万元,所占比例达57.26%,高于国家和省定标准7.26个百分点。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41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 271万元,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金、地方政府留成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计提教育发展资金118.32万元,全部用于教育。

(3)我县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缩小县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为目标,科学优化全县教育资源配置,制定出台了《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专项资金。2014年,计划投资160多万元,着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和取暖设施落后的现状;财政预算60万元,解决了农村薄弱学校(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资问题。城区规模学校按一定比例向农村倾斜公用经费,保证了农村边远薄弱学校的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至目前,全县21所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3.教师队伍4个B级指标7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我县自2009年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按照“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制定了《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县财政优先保障经费,对艰苦边远的农村学校给予适当倾斜,逐步完善了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2011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65元,2012年1月调整为500元,2012年9月调整为600元;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将全县农村中小学按地域划分为三类,一类学校每人每月3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8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100元。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津贴政策落实到位,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

(2)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现有教职工1077人,其中专任教师1054人,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7.86%,其中小学为98.98%、初中为96.48 %。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师学科结构合理,任职资格合格率达10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98.5%,全县小学、初中生师比分别为12︰1、11.8︰1,小学、初中各学科教师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小学、初中生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为0.06人、0.05人。

(3)出台了《高台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支教援教工作的意见》,实行城区与农村学校对口帮扶,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通过利益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每年选派城区、城郊50名年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农村中小学进行为期1年的支教服务。根据《张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12-2017)》, 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按规定组织完成了教师5年一个周期360学时的培训任务,教师、校长培训学时和合格率均为100%。

4.质量与管理6个B级指标10个C级指标全部达到标准。

(1)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课程和学科课程标准,课程、课时充分保证。地方课程全面落实、校本课程多样开发、综合实践课程逐步深入、特色学校规模创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2)认真落实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高台县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高台县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政策,实行“阳光分班”,不设重点班或实验班。小学平均班额为23.1人,其中城区小学38.2人,乡镇中心小学16.1人;初中平均班额为46.2人,其中城区中学46.7人,乡镇中学41.1人,中小学班额符合规定要求。加强常规管理,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禁止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定期对学生作业量情况进行督查,学生课业负担适中。

(3)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执行双向承包责任制、学生巩固责任制、“四率”指标不达标一票否决制,强化依法控辍、管理控辍、减负控辍、劝学控辍、救助控辍、特教控辍等多项措施,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为100%,无辍学现象;初中学生年辍学率0.18%,严格控制在1%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8%。中小学“四率”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颁标准。

(4)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高台县素质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98%以上,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98%以上。图书、实验、音体美、电化教育等设施设备按标准足额配备,小学科学、初中理化生标准实验室建设齐全,实验开出率97%以上,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学生体育工作条例》和“体育、艺术2+1项目”普及活动,全力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建立体质状况监测制度,根据《国家学生和体质健康标准》,每学年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测试,小学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8.31%,初中体质健康及格率达98.62%。

(5)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方针,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高台县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高台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高台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文广、卫生、交通、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参与校园、校车、食品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将安全任务目标细化到基层、分解到人头,保证了学校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高

根据《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和工作程序,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群众意见建议。下发问卷616份,收回有效问卷589份,综合满意度达98.2%,其中学生家长有效调查问卷314份,满意度98.12%。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六个不动摇”,依法保障均衡发展

1.教育工作优先研究不动摇。健全完善了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优先议教、定期议教,形成了县级领导联系学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创新管理、学校布局调整、加强教师人事管理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2013年,县上成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将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形成合力,保障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2.教育事业优先规划不动摇。县委、县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高台县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高台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11-2015)》《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高台县2013年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高台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高台县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目标和方向,有效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进程。

3.教育经费优先拨付不动摇。严格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和投入机制,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优先向教育倾斜,全面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2013年,全县教育财政性拨款分别为15345万元、18953万元、21851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别为1162万元、1164万元、1196万元;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2011-2013年,分别拨付教师培训经费80万元、128万元、228万元。

4.教育项目优先安排不动摇。坚持把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均衡化发展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加快农村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三年来,共投资1.67亿元,先后组织实施了高台二中、高台三中、西街小学、东苑幼儿园等31个重点项目,新(扩)建校舍面积68844平方米,累计消除危房11297平方米,全县C、D级危房全部消除。

5.师资力量优先补充不动摇。近三年,我县通过实施省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计划、公开招考、签约引进等方式,新增教师166人,为农村薄弱学校引进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71名。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配备教育干部,先后为教体系统配备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83人,教师队伍不断加强。

6.教育问题优先解决不动摇。针对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县上四大班子从不同层面深入开展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高台县第三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方案》。针对校园新建或扩建中存在的用地问题,按照教育用地优先的原则,先后为高台二中、西街小学等无偿划拨土地199.8亩。针对家长最关心的安全问题,深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校车安全计划,足额配套县级财政资金,配备生活管理教师24名,校医14名,专兼职保安46名。2012-2013学年,对义务教育阶段2347名寄宿学生周末上下学乘车补助空驶费31.5万元。同时,严格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监管、校外托管学生管理,努力把工作做到极限,措施延伸到极致,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科学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均衡发展

1.科学实施布局调整工程。坚持适度集中、扩大规模、优化资源、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采取相对集中办学、适度收缩校点、扩大办学规模、实施寄宿制管理等措施,审慎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至目前,全县共撤并初级中学6所、小学48所、改制教学点25所,形成4所初中,3所城区小学、8所乡镇中心小学、6所农村完全小学和42个教学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

2.积极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坚持从规划、政策、资金、项目四个方面,突出重点,强化保障,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共投资3355万元,新建东苑、骆驼城镇中心、南苑、新坝镇河西坝4所幼儿园,改扩建南华镇中心、巷道镇正远中心、合黎镇中心等8所幼儿园,新扩建园舍面积13676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城区幼教资源短缺,提高了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3.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把项目建设作为提升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出台了《高台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抓住薄弱学校改造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项目,不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近三年,共完成建设项目8个,新建、改扩建校舍 11974平方米 。

4.实施城镇教育资源建设工程。根据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和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愿望日益迫切的实际,在县城有计划地新建、扩建了一批标准化的中小学、幼儿园,解决城镇化建设中入学(园)难、班额大等问题。三年来,共投资13426.2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52069平方米,完成了西街小学、高台二中、东苑幼儿园、解放街小学教学楼、解放街小学师生餐厅、城关初中师生餐厅等建设项目。

5.实施教育技术装备工程。三年来,累计投入教育设备购置资金1700多万元。目前,全县中小学师机比达到1.2︰1,生机比达到7.5︰1。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共有红外一体机模式“班班通”185个,电子白板模式“班班通”130个,其他班级均实现了电视加电脑模式的“班班通”,覆盖率达100%,中小学全部建成校园网,实现光纤宽带上网。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建立了校医室、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三档标准的卫生器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6.实施教师安居建设工程。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区域间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安排财政、城建、国土、人社等部门现场办公、实地考察,积极新建教师周转宿舍。2013年50套乡镇教师周转宿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以师资配置为关键,坚持“三个注重”,强力助推均衡发展

一是坚持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师德教育、教师管理和考评,树立培育典型,促进教育队伍形象的提升。二是坚持注重提高校长、教师的业务素质。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意见》,按照比例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考核和评价机制,组织实施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不断加大教师培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送教下乡”、名师传帮带“1﹢1”、教学大比武等活动,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培养了一批教育理念新、政治素质硬、业务水平高的专业化教师队伍。近三年,累计培训教师达5431人次。已有202名教师成长为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各中小学校长均持证上岗。三是坚持注重教师结构调整。先后出台了《高台县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高台县教师人事管理办法》《高台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支教援教工作的意见》,实行了“双村”教师选调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优化了教师资源配置。

(四)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深化“五项”改革,高位推进均衡发展

1.深化教育试点项目改革。一是深化高效课堂试点项目改革。把“构建中小学高效课堂模式试点”项目和我县“高效课堂建设”工程并轨实施,按照“分层构建、整体推进”的高效课堂建设思路,确定了高台三中、西街小学等8所试点项目学校。尝试实施“三段六环”、“一引二导三思”高效课堂模式,全力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二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试点项目改革。把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建设作为全县教学实践层面的重要项目来抓。严格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原则,以城关初中、国庆小学等5所项目试点校为龙头,建立城乡校本研发联合体,实行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的运行机制,2013年全市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示范县创建试点项目全面完成。

2.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积极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制定了《高台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高台县关于规范使用<学生成长足迹记录>、<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高台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主要依据的招生体系,有效促进了学生的自主、全面发展。

3.深化德育教育体制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注重地方教育资源开发与德育教育的融合,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基地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育人网络,不断创新“双报到、三反馈”德育实践等活动形式,大力推行“问题学生导师制”等德育品牌活动,突出学生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精心组织开展校园艺术节、兴趣小组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4.深化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制定出台了《高台县推进农村中小学“一校多区”管理模式实施方案》,撤销了原乡(镇)学区建制,实行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以中心校为依托,将附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进行合并,实行“中心带动,一校多区”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做到了“四个加强”(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强内涵发展、加强品质提升),促进了“四个均衡”(师资配置均衡、管理水平均衡、办学条件均衡、教育质量均衡),农村学校规模化效益逐步凸现,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深化教育内涵式发展改革。一是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的基础上,以“体育、艺术2+1”项目普及活动为抓手,积极实施快乐校园和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制定了《高台县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了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123”活动,做到了“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有特长”,打造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的特色学校。2013年,共创建国家级体育活动优秀学校2所、艺术教育特色校2所、阳光体育示范校1所,高台三中、城关初中、国庆小学、西街小学等学校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级各类特色校的评估验收。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出台《高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动学校阳光体育特色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障了城乡适龄少年儿童享受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力,基本达到了省定标准。但与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尽管全县教师按编制已达到要求,但农村学校音乐、体育、艺术等学科专业教师和专业的幼儿教师短缺,尚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二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学校取暖设施、运动场地有待改造。今后,我县将以争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努力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