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选聘优秀教师简章

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4日。为方便大家了解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今年招聘报名相关详细消息,小编为大家提供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选聘优秀教师简章

  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简章

为推进江北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优秀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聘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13名,具体岗位详情见《江北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选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岗位表》)。

二、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进行。

三、选聘对象

现为重庆市内、外中、小学校(或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选聘对象:

1.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赛(说)课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获得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赛(说)课一等奖及以上;

4.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教育部或中央教科所颁发的国家级奖项;

5.近五年内荣获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引进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4.身心健康,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下列情形的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赛课一等奖或获得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获得全国“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其中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中学二级,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到小学一级。

2.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赛(说)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近五年内获得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赛(说)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原则上应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学士及以上学位;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所报考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计算机达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以上模块合格。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工作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教委(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区行政中心4楼东厅会议室)。

联系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67757315、区教委67854760(报名期间请拨打6785476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如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流程: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呈报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应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等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按简章公布的选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报考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接到江北区教委通知后,可于2017年7月5日9:3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按照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对报考人员统一组织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5的`岗位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