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程师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检验考生对标准化专业理论及其实践应用的掌握程度,是否达到标准化工程师资格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试题类型
考试科目分《标准化理论》和《标准化综合应用》。
《标准化理论》考试题型为:
1、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的答案。
2、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5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正确的答案。
《标准化综合应用》考试题型为:
1、辨析题:根据题意先辨明对或错,再说明理由。
2、案例分析:运用相关原理和知识,对所给案例进行分析。
3、计算题:根据要求进行计算。
4、改错题:指出所给材料中的错误并写出理由。
三、考试时间
《标准化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标准化综合应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试要求与内容
第一部分标准化概论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和标准化的基本概念、标准化的原理和作用、标准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标准化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的概念、对象和本质。标准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2、标准化的概念、作用。标准化方法原理和标准系统管理原理。标准化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标准化管理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及其特点。我国现阶段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
第二部分我国标准化的法律法规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标准体制、标准化法制管理特性和标准化法规体系、全国专业标委会的工作职责、标准的实施要求和法律责任、检验机构设置的要求、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对象和范围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体制。
2、“依法管理标准化”的概念。《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标准化法制管理的特性和法规体系。
3、强制性标准的概念、范围和法律地位。
4、全国专业标委会的工作职责。
5、标准的实施要求和法律责任。
6、检验机构设置的要求。
7、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对象和范围。
第三部分标准化形式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化形式、参数和模块的概念,对简化、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和模块化的特点及应用原则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简化与统一化的概念、原则。简化与统一化之间的区别。
2、系列化的概念和工业产品系列化的一般步骤。
3、通用化的概念、前提及一般方法。
4、组合化的概念、理论基础、主要过程和内容。
5、模块的概念。模块化的概念和过程。模块化的技术经济意义。
6、参数的概念。参数的相关特性。
7、优先数系的优点、应用要点和原则。
第四部分标准制定程序与编写方法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制定程序和复审阶段要求,对标准编写的规则、内容、结构和要素,对标准质量评价要素、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时的处理、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制定程序和复审阶段要求。
2、标准编写的总则(基本规则)。
3、标准内容确定原则与要求(重点为产品标准的编写)。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时的处理。
4、标准的结构和标准要素。
5、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
6、标准质量评价要素。
第五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采标的含义、范围、目的、意义、鼓励政策和措施,对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采用国际标准的含义和范围。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范围。
2、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本原则。
3、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方法。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5、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鼓励政策和措施。
第六部分企业标准体系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企业标准体系的概念、编制原则、总要求和结构要求,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指导原则、机构设置和其人员素质,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制修订程序和实施要求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企业标准化基本任务和指导原则。企业标准化的机构设置和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基本素质。
2、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实施原则。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实施要求。
3、企业标准体系的概念、编制企业标准体系原则和总要求。
4、企业标准体系表的构成。
第七部分农业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农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的概念和特点、农业标准实施监督、农业标准体系的特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基本条件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农业标准化的概念和特点。
2、农业标准体系的特征。
3、农业标准实施监督的内容、方法和形式。
4、农业综合标准化的概念、特点和原则。
5、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基本条件。
6、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
第八部分产品实现过程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基本工作程序,对系列型谱、小批试制、工艺文件、工艺要素、工艺装备、模具、包装的标准化内容与要求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编写产品标准化综合要求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和内容。
2、产品设计和开发各阶段的基本工作程序。
3、系列型谱的内容构成。
4、小批试制阶段工艺、工装等图样和技术文件标准化审查的范围和内容。
5、工艺文件、工艺要素标准化的内容。
6、工艺装备标准化的内容。
7、模具标准化主要内容。
8、包装标准化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第九部分服务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服务业的概念、特性和分类,对《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涉及到的标准化内容,对服务标准化体系编制和服务标准编写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服务业的概念、特性和分类。
2、《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涉及到的标准化内容。
3、服务标准化体系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4、服务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标准内容的确定原则与要求。
第十部分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技术标准体系、企业信息化的基础知识、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基本组成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标准化的概念。信息技术标准化的范围和内容。
2、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的编制原则和结构。
3、企业信息化基本概念。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
4、计算机辅助标准化的技术范畴。
第十一部分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节能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能源、能源因素、能源指标的概念。能源管理体系的一、二级要素。
2、推行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原则。
3、环境、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概念。
4、环境管理体系的一、二级要素。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程序。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二级要素。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部分标准化的经济效果评价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化经济效果的概念、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对标准化经济效果评价的意义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化经济效果的概念、指标体系及其计算方法。
2、评价标准化经济效果的意义。
第十三部分计量基础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计量概念及其特点、法定计量单位及其使用方法,对测量仪器及其分类、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对、强制检定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计量概念及其特点。
2、法定计量单位及使用方法。
3、测量仪器及其分类,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
4、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第十四部分质量基础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质量的基本概念和质量管理八项原则、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责任、质量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和ISO9000簇文件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质量、质量特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质量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
2、过程方法的基本要点。
3、质量检验的概念、形式和分类。
4、产品质量责任。
5、ISO9000簇文件的结构与特点。
第十五部分认证与认可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合格评定的基本概念、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模式和类别、实验室认可的具体原则和意义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合格评定的基本概念。
2、认证、认可的概念。
3、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模式和类别。
4、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
5、认证后产品的监督管理。
6、实验室认可的具体原则、意义。
第十六部分标准与国际贸易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WTO/TBT协定和WTO/SPS协定的基本原则及内容、TBT和SPS的特点及表现形式、标准化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对中国加入WTO有关质检工作内容的多边承诺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WTO/TBT协定及其主要内容(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WTO/TBT措施的正当(合法)目标。WTO/SPS措施的基本原则。TBT、SPS的特点、表现形式。
2、我国技术标准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系。
3、标准化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4、中国加入WTO有关质检工作内容的多边承诺。
第十七部分标准与知识产权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知识产权、标准与专利、我国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的基础知识,对ISO/ITU/IEC颁布知识产权政策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专利权的范围和专利的特性。
3、标准与专利的区别。
4、ISO/ITU/IEC颁布知识产权政策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5、我国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指导原则。
第十八部分标准信息管理
考试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标准信息管理、标准文献检索的基础知识,对国际标准文献分类法(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标准信息工作内容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标准信息管理、标准文献检索的概念。标准信息工作的内容。
2、国际标准文献分类法(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
3、标准文献检索程序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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