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挂职锻炼的规定制度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县人武部党委:

干部挂职锻炼的规定制度

为进一步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强化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经研究决定选派干部到县稳定办、县信访局挂职锻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 挂职对象的选派

挂职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县稳定办、县信访局的工作要求,从丰富干部的经历,提高干部的能力出发,在县管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 挂职锻炼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脱产半年。

三、基本待遇

挂职锻炼干部在县稳定办、县信访局工作期间,工作由所挂职单位安排,不任职务。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仍在原单位享受。

挂职锻炼期间,原单位的职务一般不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征求县委组织部的意见。

四、考核管理

挂职锻炼期间,工作上服从县稳定办、县信访局的统一安排;锻炼期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以县稳定办、县信访局为主,派出单位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县稳定办、县信访局要妥善安排好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使他们能在挂职锻炼期间得到实实在在的锻炼提高,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馈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有关要求

挂职锻炼的干部,要克服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自觉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及时向组织上汇报思想工作状况;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在挂职锻炼期间,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挤出时间学理论、学经济、学科技,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搞特殊化,更不能利用任职岗位及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县稳定办、县信访局领导要关心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生活,主要领导要经常与挂职锻炼干部进行沟通交流,注意听取他们在工作、学习、思想及其他方面的情况,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挂职锻炼干部派出单位要顾全大局,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交接等事宜,要主动为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