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1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突发应急预案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

3、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5、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6、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与被访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报。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室报告。

6、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外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7、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8、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登记并处理。

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3

1、全体教师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每个教师对自己工作区域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处室、老师、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楼层确定一位教师为楼层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楼层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每月向学校汇报本楼层安全情况。值周老师为当天的学校安全员,负责全面巡查校园内外环境、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每周向学校汇报校园安全情况。

3、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各自工作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确保辖区水、火、电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5、学校坚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

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定专人进行不间断监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后,学校领导应组织人员到现场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学校要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备案工作,按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4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校园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均应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校内发生的轻微的意外受伤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查、协调处理。

五、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5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是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是件,无论学校有无过错,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电话报告。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7、各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