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垃圾回收的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场农村“卫生清洁”工程,美化环境,减少污染,提高全场人民健康水平,改善广大居民卫生条件,共建林场清洁优美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垃圾管理及清运制度

林场垃圾回收的工作制度

一、各居民点分别设置分类垃圾筒和沤肥窖,各干部职工家中应配备专用的“两桶一袋”,实行垃圾科学分类收集存放。

二、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各干部职工家中都要坚持使用专用垃圾分类桶,及时将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塑料、酒瓶、饮料瓶等能回收的,应收集出售给废品收集商;不可回收的'垃圾(如:废旧电池等)集中投放在设置的“不可回收垃圾桶”内;其余的垃圾按有机、无机分类后,定时送到指定的地点,或由保洁员上门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将垃圾沿公路、溪、河倾倒或随意丢弃、焚烧,污染环境。

三、场清洁办及各分场村民理事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场各处环境卫生工作,明确专门保洁员负责垃圾的日常收集和清运工作。垃圾由保洁员定时进行收集,并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工场或焚烧炉集中处理。要有检查、有记录,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全场卫生干净清洁,无任何污染。

四、焚烧炉、分类垃圾筒及沤肥窖等卫生清洁设施若出现缺损应及时进行修复。各分场理事会负责对各自区域内焚烧炉、分类垃圾筒及沤肥窖等卫生清洁设施进行定期清洗保养,对各户的垃圾管理情况实行一月一全面检查,并评出优秀、清洁、较清洁、不清洁。

五、保洁员要保障焚烧炉、分类垃圾筒的卫生,经常性的进行施药杀虫工作。

请全场干部职工认真遵循本垃圾回收和清运的各项准则,共同治理保护我场环境。对不服从管理、经常将垃圾乱倒的干部职工,一经发现,第一次说服教育,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将依据村规民约和林场相关章程给予经济处罚,并不得参与年终“五好文明家庭”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