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通用8篇)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1

1.目的作用

正确使用设备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的不正常磨损或损坏,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大修周期,降低备件消耗,减少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关键之一。因此,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管理,确保设备使用规程能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加强对本部门设备的管理,在生产作业活动中贯彻好“设备使用规程”,认真抓好各设备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扎实。

2.2 设备动力科应帮助和指导各车间制定和完善各种设备的使用规程,使之达到合理、规范的要求。平时要多深入到车间督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设备使用规程的现象应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应通知其主管领导严肃处理。

3.设备使用规程的编制要点

3.1 设备使用规程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正确使用方法。它是生产活动中操作者必须执行的法规。为此,认真编制好设备使用规程,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

3.2 每种设备都必须有具体的使用规程。

3.3 每种设备都应在投产前编写好使用规程。

3.4 设备使用规程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3.4.1 设备的性能参数。

3.4.2 交接班制度。

3.4.3 操作者应具备和做到以下四点: a.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b.操作顺序; c.紧急状态的处理; d.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3.5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3.5.1 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

3.5.2 设备启动前,必须按使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

3.5.3 生产线上或集体操作的设备,要熟悉和掌握开机前的联系方法和内容。

3.5.4 进行必要的试操时,必须观察上下工序和观察设备区域内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

3.6 操作顺序 必须先发出启动设备的警告信号,然后按设备使用规程规定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设备在启动和运转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3.7 紧急状态的处理 当设备在启动过程或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要当机立断的立即停车。

3.8 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3.8.1 非本机操作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本机。

3.8.2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安全装置。

3.8.3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乱割乱焊和改变设备结构。

3.8.4 关键要害岗位(如总降站、变配电所等),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8.5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8.6 设备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可以处理的,不得交下一班处理,本班无法完全处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应接着处理完成,并详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3.8.7 设备的运行部位或运转区域内检修,必须在停机后设备处于静止状态下进行。

3.8.8 设备在启动运行中,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监视,注意前后工序的衔接与配合,注意仪表指示变。

3.8.9 必须保持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每班工作人员应每日对设备进行擦拭及区域内的打扫工作,以保持设备和区域的整洁。

4.设备使用规程的制订和审批

4.1 设备所在车间、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召集车间设备、工艺、安全有关人员会议,布置制订本车间、部门设备使用规程的工作。有关生产工艺操作内容由工艺人员编写;安全部分由安全人员编写;设备管理员负责汇总编写工作。

4.2 车间主任负责召开使用规程的会审,设备、生产、技术副主任及设备、工艺、安全主管工作人员参加。

4.3 两个及以上的车间通用设备的使用规程,由设备科主管科长负责召集会审。

4.4 设备使用规程经会审后,报设备科审核,呈报主管副总批准,贯彻执行。

5.设备使用规程的修改

5.1 生产工艺改变时必须经技术科长的审核批准,以文字形式提前一周内通知设备组,设备主管人员根据修改工艺,对原规程进行修改。

5.2 修改后的新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签字,送设备科审批后生效。

5.3 操作人员如发现规程有误或不完善之处,应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员应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6.设备使用规程的贯彻

6.1 车间主任必须组织全车间职工学习贯彻执行设备使用规程,考核合格率应达100%。

6.2 单台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设备组设备员组织学习使用规程,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3 新工人、学员及调换岗位的人员进人岗位前,必须经过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单独操作设。

6.4 车间设备组应经常或定期地深入车间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操作现象,及时制止和列入车间对班组或岗位的考核。

7.设备运行记录要求

7.1 生产过程中,运行的设备在负荷、温度诸因素的长时间作用下,机械零部件会磨损变形;电气原件的参数变化,会引起设备运行参数的改变,岗位操作者应及时记录下这些参数,可以准确地掌握设备运行规律,以便对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检修,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7.2 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好适用的运行记录表格。

7.3 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必须随时记录,记录的数据要准确、清楚、完整。

7.4 设备运行记录经机组或单台设备按照班、日、月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7.5 设备运行记录的内容,应反映设备的实际运行技术状态。需记录的内容有以下方面:

7.5.1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设备本体发生异常现象,如运转不平稳,出现振动噪音,检测装置显示数据不正常,局部升温超过规定;零部件不正常磨损、变形,出现轴向窜动,腐蚀及异常气味火花、冒烟等情况。

7.5.2 设备控制系统的`突然变化和异常波动的数据,如断电保护频繁的情况。

7.5.3 电气设备电磁性能参数的变化,如绝缘、整流、接地、电控激磁、变频等方面的参数及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变化情况。

7.5.4 动力供应参数,如蒸气、压缩空气、工业水压力、流量、流速、温度等变化情况。

7.5.5 设备润滑参数,如集中润滑油的压力、流量、温度及油脂质量变化,管路的泄漏和堵塞等异常情况。

7.5.6 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的全过程(包括时间、现象、原因、特征和后果),发生前有异常迹象等。

7.6 车间设备组每月定期发放和收集运行记录,并负责整理归档。

7.6.1 设备组在收集整理运行记录时出现有不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者,应及时向设备主任报告,给予经济处罚。

7.6.2 设备组应经常深人岗位检查运行记录填写情况。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2

一、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无论是购置的或是赠送的或统配的均要登记入帐。

二、对电教设备的记帐,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件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一物一卡,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使用人对固定资产负完全责任,部门管理员负管理责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电教设备丢失、损坏的,管理人负赔偿责任。

五、要有资产存放地点的分布账。

六、对部分共同使用的资产,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

七、学校资产,外单位借用,必须有校长批准,且办理有关手续。

八、每学期末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并及时登记账簿。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3

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媒体,是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为了提高电教设备使用效率,保证计电教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技术组人员负责各班级电教设备的维护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电教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学习委员进行具体负责;各班学习委员负责本班电教设备的维护、使用记录等工作。

一、设备的使用:

1.投影机的使用:投影机属高科技产品,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先确认已接通电源,投影机下方的电源指示灯为橙色,然后把遥控器对准投影机(或银幕),轻按红色的ON/STANDBY键,电源指示灯变为绿色,大约30秒后开机,接连按遥控器上的INPUT键选择“视频”或“计算机”信号。关机时,把遥控器对准投影机(或银幕),连按ON/STANDBY键两次,一分钟内投影机进入待机状态,继续等待大约两分钟后,橙色电源指示灯由闪烁变为静止,排风扇停止运转。若投影机画面出现闪烁,按下AUTOSET键进行自动设置。

2.视频展示台的使用:视频展示台属于精密器材,要注意保护镜头;按下面板上的功能按键时,动作要轻;展示台抗震动能力差,不能随意挪动其位置;展示台因电磁感应时常带有电流,禁止乱拔插后面的接口(特别是展示台通电打开的时候),防止接口及线路损坏。

3.银幕的使用:银幕属于精细物品,严禁用手或尖锐物品在表面上触摸。使用前用黑板下方的弯钩把银幕拉下来,再用弯钩把银幕位置固定。如果需要把银幕上卷,则需松开弯钩与银幕之间的连接,等银幕缓缓缩回到墙壁上方的盒子后,再把弯钩重新挂到黑板下方固定点。

4.遥控器的使用:遥控器外形薄,内置5号电池,容易摔坏。操作时对准投影机或银幕,按键动作要轻。使用完毕后要把遥控器放在讲台靠前排中间的位置。

二、设备的日常维护:

由班主任指定班级的学习委员(或电教课代表等)作为电教设备管理员。一、二年级学生年龄小,主要由班主任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1.班级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及时关闭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等设备,防止投影机的灯泡及视频展示台的镜头受损。每天上、下午放学后,由管理人员把总电源切断(开关在讲台左侧、电视机的后面墙壁上)。

2.卫生维护:各班级要尽量保持教室的整洁,及时除去银幕、视频展示台等设备上的灰尘。

3.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电教设备,对于发现破坏、损坏电教设备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

4.加强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在使用电教设备中如出现安全意外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马上报学校。

三、设备维修、维护:

1.每学期期初信息技术组组织人员对班级电教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2.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各级的学习委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经班主任与信息技术组具体负责人员(维护人员分工安排表附后)联系后,信息技术组人员在不影响上课的情况下进行修理,如需送厂商维修的,要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

3.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到资料室到办理设备领用手续。每学期末,各班班主任把展示台等设备归还资料室。每年6月底放假前,各班主任把投影机遥控器等设备上交资料室,办理归还手续。

4.各班的班主任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5.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其它活动,严禁学生私自使用。

6.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老师处理。

7.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8.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投影机闲置10分钟以上就应关闭,但须等投影机自动散热完成(即投影机红灯转绿)方可切断电源,严禁在红灯状态下切断。

9.保持电教设备的清洁,注意防尘、散热,电教设备上不得堆放杂物,须定期清理灰尘。

10.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11.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学校将扣除其岗位工资,收回其办公电脑。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4

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教育教学的重要媒体,是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为了提高电教设备使用效率,保证电教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管理原则

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设备的日常维护

1、每个班级有一名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

初中部:每班设一名负责任的学生担任本班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本班电教设备的维护,以及使用记录的填写。

小学部:四五年级同初中部;一至三年级由于学生年龄较小,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本班电教设备的维护,以及使用记录的填写。

2、每天上课的老师在下课时请务必及时将投影机等设备关闭,防止投影机的灯泡及视频展示台的镜头长时间工作受损。每天下午放学后,由班级电教管理人员把总电源切断(开关在铁质讲台的里面插排上),并对铁质讲台上锁,钥匙存放在安全处。每个学期末,请班主任老师把铁质讲台锁上,将钥匙交给学校电教管理员保管,以便下学期正常使用。

3、卫生维护: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散热与使用,请各班级务必常期保持铁质讲桌里面的清洁。其中包括:键盘、电脑屏幕、主机、功放上不能有尘土,机柜里面不能留有垃圾等杂物。实物展台上不能放作业本等。)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电教设备,对于发现破坏、损坏电教设备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赔偿相应损失。

5、加强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在使用电教设备中如出现安全意外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马上报给学校电教设备故障应急处理小组。

三、设备的维修与上报

1、每学期初电教室组织人员对班级电教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

2、如电教设备出现故障,请各班班主任或电教设备管理员及时与电教组负责人员联系,填写设备维修单。如需送厂商维修的,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

3、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到电教器材室办理设备领用手续。每学期末,各班班主任把电教器材等设备归还电教器材室。每年6月底放假前,各班主任把投影机遥控器等设备上交资料室,办理归还手续。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5

一、目的

通过实施本制度,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用电、节约能源,确保电气设备达到规定的性能和指标。

二、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描述了电气设备操作使用的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操作使用的管理。

三、电气设备管理职责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由生产(设备)部管理

1、生产(设备)部职责范围

1.1、全面负责公司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和所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管理设专职电气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1.2、组织制定公司有关电气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3、负责电气设备大修和系统停车大检修计划的审批,监督实施和参与竣工后的验收。

1.4、负责电气设备新增、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上报,组织计划的实施和参与竣工后的验收。

1.5、负责电气设备、备品配件的采购计划审批工作。

1.6、定期组织电气设备检查考核,监督检查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和保养,掌握设备状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消除隐患,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1.7、负责审查各单位电气设备统计报表,及时统计公司内电气设备的增减,组织电气设备的停用、封存、调拨、报废等鉴定工作,按规定办理审批和上报手续。

1.8、组织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的工作。

1.9、按有关规定上报电气设备统计报表,运行月报和考核表。

2、变电站职责范围

A.负责本站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做好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以及大修期间本站的清扫、检修、调整和验收工作。

B.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操作票制和各项安全操作制度,做好各项检查和试验工作。

C.正确操作,精心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完好率”、“使用率”、“泄漏率”达到公司规定的指标。

D.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故障记录,事故记录,检修记录,以及各项试验记录。

E.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电气安全规程》、《全国用电规程》并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F、严格执行运行工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

3、各使用单位职责范围。

3.1、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运行管理工作。

3.2、各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拆除、增设、乱动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电气线路,凡需改造、扩建变配电线路的,必须事先报生产(设备)部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生产(设备)部统一组织实施。

3.3、各使用单位必须对接地装置妥善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变电站应做好新增设备的接地验收,定期检查维护接地装置,并于每年雷雨季节以前试验一次,防止雷击或静电火花事故的发生。

3.4、生产(设备)部应加强电缆线路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厂内电缆必须有完整的电缆走向布置图(注明根数、规格型号、截面积和长度、方位等)。设有地下电缆的地面,不得随意动土和构筑建筑物,不许重型车辆通过(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5、操作人员有关电气设备使用的职责范围

A.经常保持电动机和电气设备的清洁,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流入电动机内部,严禁用水冲洗电动机。

B.启动较大电机或使用软启动器启动电动机时必须通知电工到场操作,操作工现场配合,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C.电动机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工作电流,不得超过铭牌规定的额定电流;检查电动机本身及轴承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D.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气值班人员和公司生产调度,电气值班人员应迅速予以检查处理。

四、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应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使用单位会同动力车间在二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生产(设备)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订、解释、管理和提出修改。

2、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保证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杜绝井下失爆现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

3.引用标准

4.职责

4.1机电科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机电科下设设备综合管理组、防爆检查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电缆管理组。防爆电气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机电科设备综合管理组负责全矿防爆设备的进货、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发放、大修、报废等工作。

4.3防爆检查组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扇风电联锁、电缆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等实行监督检查。

4.4使用单位负责防爆设备的搬运、安装、使用、维护、回收等工作。

5.管理要求

5.1失爆管理

矿用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就叫失爆,井下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5.1.1由于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连接螺钉没有压紧而使它们的间隙超过规定而失爆。

5.1.2因外壳严重变形、隔爆外壳上的盖板、连接嘴、接线盒的连接螺钉折断、螺扣损坏、连接螺钉不全等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失爆。

5.1.3在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某些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弧光短路,使外壳击穿而失爆。

5.1.4连接电缆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未用密封圈,闲置喇叭嘴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档圈、档板而失爆。

5.1.5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内部爆炸时产生过高压力而使外壳失爆。

5.1.6隔爆外壳因焊缝开焊、有裂纹而失爆。

5.1.8隔爆接合面透孔紧固螺栓外露螺距为1-3个螺距,超过3个螺距时属不完好,达到持平时不能判定为失爆,但螺栓短,端部在螺孔内的情况属于失爆。

5.1.9橡胶密封圈在接线配合时,如遇切割过度,破坏了整体结构,按照失爆判定。密封圈较宽,与进线装置难以配合时,必须更换合适的密封圈,不得随意切割后使用。密封圈装配方向统一规定为同心槽侧向内,光面侧向外。

5.1.10新购开关一个喇叭口内配有两个挡板的,使用时必须取掉一个,否则判定为失爆。

5.1.11现有开关和专用接线盒内,由使用单位自行更改结构或添加其它部件,又无国家指定检验部门的审批文件时,判定为失爆。

5.2防爆电气检查办法及规定

5.2.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检查一次。

5.2.2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整定。

5.2.3凡入井使用的高压电气设备,如高压防爆开关、高压接线盒、高压电缆都必须在地面进行电气试验,并做好记录,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5.2.4接地网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接地网电阻值每季测定一次。

5.2.5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风电联锁装置。低压检漏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5.2.6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5.2.7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的电缆(包括监测、监控线)松紧检查方法,按以下方法判定:

(1)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把持电缆往里推,以推不动为合格,否则为失爆。禁止直接向外强力拉拔电缆。

(2)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捏住引入装置,往拧紧方向能紧半圈以上的,为失爆。禁止往松动方向旋动。

5.2.8采掘巷道中,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配电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规定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属于单台电气设备。但是,无论是否为配电点,只要设置局部接地极的地点,与辅助接地母线相距5米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的外壳,都必须通过接地连线,与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进行有效连接。

5.2.9压盘式引入装置的紧固压板要压平行,压板螺钉上不得使用弹簧垫。

5.2.10电气设备挂牌实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三牌合一,并通称标志牌,各矿标志牌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统一、齐全、规范。

5.2.11防爆电气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即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件。检查时,对失爆性质的判定,一般应遵循检查人员与该单位维护员或机电负责人共同认定的原则。

5.3井下接地极管理规定

5.3.1接地极由器材供应科统一加工,机电科负责管理、发放。

5.3.2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5.3.3主接地极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5.3.4井下所有局部接地采用双接地极的接地方法,每根接地极埋入地下的长度不低于750mm,露出底板的长度不得大于30mm。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5.3.5接地母线扁铁统一采用40×4的镀锌扁铁。

5.3.6井下开关群开关和移变接地扁铁同接地极母线连接时,扁铁要横平竖直,垂直上下。主扁铁要求贴帮敷设美观标准。

5.3.7电气开关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需要用电缆连接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电缆连接时要平直美观。

5.3.8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且不得影响人员通行。

5.3.8接地装置不合格按公司有关接地要求的考核规定执行另追加考核每处50元。接地母线扁铁及电缆安装不标准的每处考核50元。

5.4关架的管理规定

5.4.1开关架由器材供应科统一委托加工、修复,并负责发放、登记、交接管理。回收单位负责回收上交。

5.4.2井下所有的开关都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开关架。

5.4.3固定开关可采用混凝土浇砌平台放置。

5.4.4某些地点利用皮带架做开关架放置开关以代替目前有些开关吊在巷壁的水管上。

5.4.5开关架规格型号及适用开关见下表

开关架规格型号及适用开关见下表

5.4.6使用非标准开关架或开关与开关架不配套,每台考核使用单位50元。

5.4.7开关放置不平稳整齐,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

5.4.8开关架回收不及时或丢失、损坏一件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5.5电气检查处罚细则

5.5.1未经机电科防爆检查验收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台(件)1000-3000元考核,由此所以造成的后果有责任单位自负。

5.5.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罚责任人200元,单位行政一把手负管理责任罚100元;机械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使用非阻燃电缆的每根罚使用单位1000元,罚负有电缆管理责任的人员200元。

5.5.3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放置停电牌;否则,每项罚100元。

5.5.4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5.4.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不佩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不站在绝缘板(台)上工作的,每项罚100元罚款。

5.5.6开关故障跳闸后,未查出故障原因,强行送电的,罚200元。

5.3.7井下任意停电、随意带电检修、带电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每项罚200-500元。

5.5.8使用未贴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每台(件)罚200元;电气设备不挂“责任牌、完好牌”的,每缺少一个,罚50元。

5.5.9井下甩掉漏电继电器、电钻综保、照明综保、开关综合保护器;拆除过流、欠压等电气保护,每项罚200元。打开防爆开关盖子,开关带负荷起动的,罚500-1000元。用铁丝、木块等物品卡住按钮或继电器的,罚300-500元。

5.5.10井下供电保护系统整定电流值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用铜、铅、铁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的,罚500元。

5.5.11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缺少的,每处罚400元,保护接地装置不合格的,每处罚200元;井下保护接地电阻测定周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500元。

5.5.12采、掘等单位随意增加负荷的,罚500元。

5.5.13开关装置不上架、小型电器不上板或不吊挂的,每处罚50元。

5.5.14低压开关受潮或带有感应电,开关装置中的绝缘封堵件缺损,但仍在使用的,每台(件)罚200元。

5.4.15电动机运行时,被煤矸等埋住,影响电机散热条件的,每台罚200元。

5.5.16井下电气设备遭受淋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每台(件)罚100元。

5.5.17在井下随意打开矿灯者,罚300元。

5.5.18各种电气设备、电缆、保护设施等未按规定试验的,每台(件)罚100-300元。

5.5.19各种电气设备不完好的,罚50-150元。

5.5.20煤电钻综保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否则罚款100元。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7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3号)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设备使用规章管理制度8

1、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低压)必须绝缘,所有带电导体不得裸露和不得有多处接头。特殊情况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低压线路或高压线路均不得带电接线和带电处理故障,否则按违章处理。

2、电气设备必须安有配套的可熔保险丝或者自动开关。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则和定期检修,电气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3、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接地网和绝缘装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和绝缘性能要符合有关规定,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提砂轮要有保护罩。

5、活动照明灯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所照明电压不能超过12伏。

6、交流电焊机应有自动安全断电设备。在潮湿、高温区域或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7、非电工(经过多种训练并能独立操作者除外)不得从事电气作业,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电工作业时,原则上至少应有两人。

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对有关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时,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不许合闸”的警告标志。电气故障处理完或检修结束需要送电时,严禁未经确认或情况不明时就擅自送电。

9、严禁带电进行维护、检修作业,严禁身上潮湿从事与电气有关的工作。

10、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有大量蒸气、烟气、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的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1、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取得机动部门同意,接线也要符合安全要求。

12、表示设备停送电的信号装置和经常接通的电压表等处于无电状态时,不能以此判定设备为无电;在这种情况下使用 、维护、检修时,必须先进行周密的验电和检查确认,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3、各种防雷电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或安装完毕,防雷性能应符合规定。

14 、电气人员和经常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人(如吊车司机、电焊工及电气操作人员等)在操作电器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防护眼镜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5、电工及经常接触电气设备的人员应进行系统的电气专业技术培训和电气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触电急救知识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