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推进和健全我院理论学习长效机制的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暂行规定

一、组织形式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召集和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等工作。中心组设学习秘书(兼职) 1名。学习秘书的职责是负责起草学习实施计划,每次集中学习的通知,及时组织学习资料,了解中心组成员学习出勤情况,负责通知参加补学,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完成组长交办的有关理论学习方面的'其他工作。

组长:赵同志

成员:王统永、刘恩允、王钧、李中国、马晓春、孙健、徐旭东、傅春长

学习秘书:徐旭东

二、学习目的

(一)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原则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努力增强学院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学院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三)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拒腐防变,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特别是有关高等教育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高等教育理论和管理科学知识。

(四)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

(五)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规定的学习内容。

四、学习方式

中心组的学习以自学方式为主,定期进行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专题讲座、举办读书会等。

(一)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时间,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每年系统阅读2-3本理论书籍。中心组组长要对自学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促和检查。

(二)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学期集中学习至少1次,每次至少半天。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集学习。集中学习之前要认真自学,结合实际,写出心得体会或发言提纲,为集中研讨作好准备。

(三)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中心组成员要经常深入教研室、实验室和各支部,了解教学、科研、团学等情况,把握学院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五、考核评比

(一)接受学校党委对我院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和考核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二)参与学校党委宣传部门不定期召开的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总结交流学习经验。

(三)学院党委将把检查和考核的情况,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六、有关要求

(一)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活动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其他班子成员召集。

(二)中心组成员要自觉执行学习制度,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按时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接受检查考核。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应提前向组长请假。每学年学习结束后,各成员至少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供学习交流。

(三)中心组学习要突出重点,讲求效果。要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解决学院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做到理论学习与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有机结合。

(四)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档案。学习秘书要作好中心组学习记录,作好年终学习总结,并上报学校党委和宣传部门。对中心组成员年度学习总结、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中心发言材料、在报刊发表的文章等要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接受学校党委有关部门检查。学习记录档案应作长期保存。

(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遵照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并接受学校党委的宏观指导。

本学习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