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考勤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干部考勤制度

为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人员自我约束能力,促进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请各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二、考勤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每日到岗、退岗需签到签退。

三、考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真实地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底汇总上报街道办事处,与工资挂钩,考勤过程中不得徇私情,不得弄虚作假,考勤负责人不在位时,由司法警务室内勤代理考勤,履行责任。

四、年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累计两次者给予警告;累计三次者在社区居务会议上作检查;累计四次者按半天矿工记录。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一次者,给予警告;累计两次者在社区居务会议上作检查;累计三次者按半天矿工记录。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半天矿工记录。

五、外出办事需事前向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主任告知去向,凡先斩后奏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六、凡需请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半天以内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审批后,报送考勤负责人处备案;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审批后备案;一天以上二天以内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社区主任审批后备案。

七、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需出具医院疾病诊断证明,逐级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审批后备案。

八、十四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因病需护理的,按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规定的天数,视孩子病情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附医院疾病诊断证明,逐级按程序审批后备案。

九、凡参加学生家长会的人员,需书面履行请假手续,并附学校家长会通知单,逐级审批后备案,不计入月考勤。

十、凡享受正常休假和探亲假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逐级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后备案。

十一、凡外出离开本市(含节假日)的工作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主任逐级审批后备案,不计入月考勤记录。

十二、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前需按请假时限逐级按程序向工作队队长、工作站站长、社区副主任、主任电话告知,事后返回工作岗位需及时补办手续,一律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以旷工处理。

十三、假期结束后要按时回归工作岗位,并在考勤负责人处进行销假,凡到假不按时销假的天数按旷工对待。

十四、凡参加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及八小时工作日以外,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按时按要求积极参加,由考勤负责人按出勤、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情况认真登记,进行考勤管理。

十五、凡旷工半天或有一次旷工记录者给予警告并上报街道;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或有两次矿工记录者,由本人在居务会议上作检查并上报街道;旷工一天以上或有三次矿工记录者,社区将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另作处理。

十六、凡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

十七、《铁路花园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全体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