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遵循救人优先,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图纸自审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消防部门、设计单位参与,提出自审中发现的问题, 并经各方商讨,最终形成书面纪要, 作为施工与验收的依据。

对于该阶段质量的管理,主要是要找出图纸设计中存在的, 影响今后施工、验收和使用的隐患,看其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中管材的使用、管材的连接方式、管路的坡度等;

(2)喷淋头和探测器的选型、设置场所向等;

(3)喷淋头的安装朝和探测器的保护面积等;

(4)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邓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方式等。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从“人、料、机、环、法”五个要素进行质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消防工程产品质量的测量、分析和改进。以下主要针对以上五个要素展开讨论:

2.1“人”―参与消防工程的施工人

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主要就是是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员工的素质。因此,对于施工人员的选择,一般应选择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的, 如果没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则必须对其进行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的岗前培训。另外,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必须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进行, 从而正确领会设计意图、设计变更的要求,最终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2“料”―工程材料和设备

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与设备来源的厂家必须具备材料证明书或合格证,并应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质量管理体系。另外,消防专用产品应为公安部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网产品, 并严格按物资进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2.3 “机”―施工机械、测量和检测仪器

消防工程的机具主要指的是施工机械、测量仪器和检测仪器等。应定期维护和保养常用施工机械, 使其保持完好状态。测量仪器和检测仪必须经检验合格, 并测试所敷设线缆的绝缘电阻、火灾探测器的性能等。

2.4“环”―施工内外环境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可操作性强的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保证措施并严加落实, 与土建总承包单位、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共同缔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现场。

2.5“法”―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

2.5.1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均应持证上山岗。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隐蔽工程)和施工技术复核制度。组织特定班组在实施中落实, 加大实物质量的控制力度,使其符合设计、合同和强制标准要求。

此外,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事故),且不留隐患,责任明确。现场质量管理应处于受控状态。

2.5.2施工组织设计

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阶段及专项应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有关的施工工艺与技术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2.5.3文件和资料管理

应做好消防工程项目有关文件和过程施工记录的管理工作, 确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图纸与规范的有效性,并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从建审开始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如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设施审核意见书、图纸自(会) 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材料或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水压试验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施工技术复核记录, 技术质量问题(事故) 论证处理记录,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报告,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等。

此外,还应通过完善的、可靠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按PDCA 循环方法对消防工程产品质量的测量、分析和改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常见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

(2)对新发生的消防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剖析, 采取纠正措施;

(3)建立质量问题与对策台帐,消除引起质量问题的隐患,促使消防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3.施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对于消防部门的验收,为确保消防工程的一次性通过, 在消防工程报验前, 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落实土建专业与消防相关的作业是否已竣工,各消防设备的电源是否已到位。

(2)各消防联动设备的联动关系是否已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并经自检正常。

(3)做好消防系统各子系统的调试与整体联动调试工作, 检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关阀门是否安装正确, 均已开启。

(4)有关的标志以及工程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包括建审意见)是否已完备。

4.结语

对消防工程的施工,不仅要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为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运行还应该提高消防工程的服务质量,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培训业主消防系统管理人员

在调试验收阶段,可以培训业主消防系统管理人员, 必要时协助业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单位不可能全职协助业主进行消防系统的维护, 因此培训好业主方消防系统管理人员, 使其熟悉本工程消防系统的组成与原理、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报警处理程序、消防系统操作规程是做好售后服务的关键。

4.2定期做好上门回访工作

由于调试验收阶段的培训基本上是理论为主, 而要熟悉整个消防系统的维护工作需在实践中不断研究, 因此在验收后应定期上门回访, 认真解答业主方人员提出的问题, 及时解决出现的故障, 并做好记录。

4.3故障响应速度要快

在收到投诉电话时, 维护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对出现的故障应进行分析, 如属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应予以耐心解释, 并教其正确的操作方法; 如属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问题, 应认真查找原因, 并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以防同样问题在其他工程中出现。

4.4加强对售后服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售后服务人员是直接面对顾客的一线工作人员, 其素质及表现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文化与实力。因此应选择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提高服务质量, 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安全防火组织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

(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

(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

(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

(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

4、建立奖罚制度

(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造成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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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动力保安部按消防规范统一配备,由动力保安员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2、各部门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3、动力保安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在对器材检查和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门店经理,需要维修的要按设备规程进行检修,严禁违规操作。

4、各类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灭火,严禁挪做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将消防器材遮挡,对破坏消防器材的人员将给予严惩。

5、因灭火使用灭火器材后,动力保安人员要对灭火器材及时补充,并登记存档。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如需在门店内部动火,动火部门须填报动火登记表,报门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进行动火时,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专门人员监管。

3、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仪器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作业。操作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5、各类机械设备和电源线路的安装维护,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6、动力保安员负责门店用火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安全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基建部门应在订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门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燃气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场所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是门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实行禁烟、禁火、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要按规定配置防爆灯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内通风和恒温。

5、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要严格控制领发数量,建立消耗台帐,并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项使用。

6、高压容器工作人员要按规程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7、使用氧气等助燃气体前,要检测压力表。

8、管道燃气出现堵塞或漏气等问题,要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到场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险隐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由动力或保安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2、在组织防火检查时,一旦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部门整改火险隐患。

3、被检查部门对所存在的火险隐患,由本部门及时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据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门的整改,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监督与落实。

4、火险隐患整改完毕,整改部门或人员应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酒店总经理,并存档备查。

5、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酒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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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