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

关于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管理和监督,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程化和规范化,保障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根据省、高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核心,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目标,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加强民主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不断提高村级重大事项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民主公开、群众参与。按照村级事务民主公开、权力公开运行的要求,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充分保障农民群众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农村实际和群众需要出发,紧扣农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充实完善村级重大事项管理的内容和程序,着力解决村级重大事项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基层干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能力普遍提高,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农民群众的知情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三)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农村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的观念得到增强,营私舞弊、与民争利、优亲厚友、分配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明显减少,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农村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稳定。

(四)村级事务管理民主科学。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列入流程化管理,流程设置科学,群众易懂易看,便于操作实施,利于监督管理。

四、具体内容

(一)纳入流程化管理的村级重大事项

1、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和租赁方案;

2、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与建设;

3、农村各项公益项目的建设;

4、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租赁和补偿款使用及宅基地审批;

5、各级支农惠农富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帮扶资金的使用;

6、农村救助对象的确定和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

7、全年预决算执行情况;

8、年终收益分配方案;

9、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10、对外投资和举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