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心理部成员考核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院心理部成员考核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院心理部成员考核制度

一、总则

1、成员考核按月末小评,期末总评的方式进行。

2、月末小评=基础分+加分-扣分(注:基础分为60分、45分为及格,连续两次低于40分开除部门,分数低于60分无评优资格,个人低于45分不加操行分)

3、根据个人月末小评成绩综合有效情况,由部长及副部长进行部门成员期末总评(期末综合成绩优异者将优先考虑评优秀心理干部

二、细则

(一)、扣分制度

1、各项会议活动请假5分每次,迟到、早退扣10分每次,无故缺席扣15分每次。因故不能到会的,需事先向部长请假,由部长同意方可请假,事后不接受任何请假。(注:例会无故缺席两次,除扣分外,还将在下次例会中进行自我检讨,累计三次未到者,予以除名。)

2、不遵守会议纪律扣10分每次。(如打闹、嬉戏、交头接耳等)

3、执勤人员要亲自在记录本上签到,并认真做好值班情况的登记,否则扣10分每次。

4、没有按时上交材料或部门资料扣10分每次。

5、考核人员、资料员、通讯员、会议记录员没有做好分内的工作扣20分每次。

6、工作时由于个人疏忽造成负面影响者酌情扣20分每次。

7、举办各项活动不服从组织安排者扣20分。

8、公共场合行为不当(吸烟、酗酒、赌博、讲脏话等)酌情扣20分。

9、期末考试有挂科者扣20分每次(纳入下学期第一个月)

10、受到学校处分或批评者直接取消个人评分,情况严重者勒令退出

(二)、加分制度

1、期末统计全勤者、工作日志记录全面者加10分。

2、参加院系各项比赛的加5分每次,荣获一级学院一等奖加20分每次,二等奖加15分每次,三等奖加10分;荣获二级学院一等奖加15分每次,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7分。

3、参加部门内部活动加5分每次。代表部门参加院级活动者加10分。部门内部工作积极者每次加5分,组织或策划一项活动者加25分。

4、以学校名义参加省、市级的比赛并取得前三名,分别加30分每次。

5、期末成绩突出的相应给予加分。(注: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6、在会议或工作中能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视情况而定在月小评中加10分,若建议被采纳者加15分。

7、通过学员要求以外的技能证级如英语、计算机等级证,加15分每次。

8、心理广播稿发表者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