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奖惩制度(精选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信息报送奖惩制度(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息报送奖惩制度(精选3篇)

信息报送奖惩制度1

一、信息报送审核组织

综合科为信息报送工作的承办科室,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其他科室按分配任务,作为协办科室。

二、信息报送的内容

1、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活动安排。

2、本系统内的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工作(年鉴、志书等)完成情况。

3、对地方社会经济的调研、考察及为社会服务的情况。

4、涉及本单位的人事变动、财务公开等重要信息。

三、信息报送方式

1、统一格式要求:文本用DOC格式;图片用JPG格式

2、送交方式:电子邮件、移动存储盘或誊清、打印稿件。

四、信息报送要求

1、各科室和机关总支应按规定及时报送本部门信息。

2、时间要求:信息涉及的事实发生后两个工作日以内。

3、内容要求:言简意赅,字数不超过300字。

五、信息报送保密要求:

1、信息内容不涉及本系统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2、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和存储介质须妥善保管,必要时须在单位备案。发生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报送审核程序:

1、由各科室、机关总支信息撰稿人完成稿件,由信息员统一报送。

2、重要信息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

七、政务信息任务分配及奖励办法

1、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信息报送分值任务:资料科全年承担25分信息;综合科全年承担25分信息;人教科全年承担5分信息;年鉴科全年承担10分信息;方志科全年承担10分信息;机关总支全年承担5分信息。鼓励超额完成任务。

2、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被《安庆信息快报》、《今日要情》采用的标题信息,每条奖励30元,综合信息每条奖励50元;被省志办《皖志通讯》、《地方志工作简报》等所采用,每条奖励30元。得到市领导书面批示的,每条奖励200元,得到省级领导书面批示的,每条奖励300元。

3、各科室在完成分配的年度信息分值任务的前提下,年底各信息报送人超额完成信息任务量达到5分,奖励100元;超额完成信息任务量达到10分,奖励200元;超额完成信息任务量达到15分及以上者,奖励400元。

4、综合科每月统计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和得分情况,每季度汇报一次,每半年执行奖励。年底通报全年信息报送综合得分情况。

信息报送奖惩制度2

为加大锡溪乡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及时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全面更好地反映我乡各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我乡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一、信息内容

及时报道我乡各项工作重点的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报送信息必须附图片。

 二、报送原则

1、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夸大其词,不刻意编造。

2、时效性。报送信息一定要及时,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3、全面性。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的提供信息,防止顾此失彼。

 三、稿酬规定

被县级采用50元/篇

被市级采用100元/篇

被省级采用200元/篇

被国家级采用300元/篇。

注:报刊头版头条刊登的奖金加倍。

 五、实施办法

1、奖励按篇数计算,内容相同或相似或一稿多用的,只奖励一次按其最高级刊物级别计奖。

2、信息报送奖励的统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凭登载文章信息报刊的复印件进行奖励,每年年底兑现。

3、以单位或办公室名义上报发表的稿件及信息,由执笔人或办公室领取奖金,如有信息为合作撰写,奖金进行平均分配。

4、撰稿人写好稿件,由党政办审核后再编辑上报。对外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必须经领导审核后报送,未经领导审核致使报道及信息失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5、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信息报送奖惩制度3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市委、政府及各部门和成都市交委下达的信息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局与各单位及上级领导的信息交流,更好地为市委、政府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为市委、政府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全面、真实地展示交通运输局各项工作业绩,经研究,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信息目标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路达公司、金堰公司

 二、采集报送主要内容

1.我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会议、重大决策的思路、安排及措施;

2.市领导、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开工情况、进展情况;

4.本单位、科室(处、所、队)工作动态及取得的成效;

5.各类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6.本局的新举措、新成效;

7.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信息

 三、信息目标分配原则

1.根据市委、政府及各部门下达的信息完成总量和考核我局的核算办法;

2.依据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职能范围和信息来源渠道及信息量多少;

3.参照上一年度信息目标考核基数。

 四、信息考核指标

见附表:《市交通运输局信息考核指标分配表》

五、考核指标注释

1.都江堰市级部门及以上单位指都江堰市委、市政府、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文明办和成都市委、市政府、交委以及四川省办公厅、四川省交通厅;

2.信息采用篇次以累计形式计,即信息被多个部门采用的,按照篇次累积计算;

3.党风廉政微博信息为今年新增信息任务目标,各单位、各科室微博信息统一经局办公室报送至市监察局发布,要求文字控制在140字(含标点)以内。

 六、考核

1.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信息报送情况检查并进行通报,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统计和考核;

2.各科室信息报送、调研文章完成情况纳入科室年度任务目标考核。

七、奖惩

为了进一步推进信息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报信息和调研文章任务,我局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各单位、科室在完成都江堰市级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用信息篇次的基础上,对超额完成部分给予加分奖励,对未达到基础采用篇次的单位、科室给予扣分惩处。

(一)奖励

1.超额完成信息采用篇次的科室,超额部分每篇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加0.1分;

2.被成都市刊物、报纸采用的信息,每篇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加0.2分;

3.被四川省刊物、报纸采用的信息,每篇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加0.3分。

(二)惩处

1.年底考核凡未完成信息基础采用篇次的科室(处、所、队),按缺少篇数进行惩处,每少一篇扣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分0.2分;

2.市委政府交办的重大信息漏报、迟报,每篇扣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分0.3分;

3.因上报信息失实、误报造成严重影响的,每篇扣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分0.4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主要信息报送载体

除将信息报送局纪检(监察)室以外,可以在不违背报送原则的前提下,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一稿多投,信息采用篇次累积计算。

1.市委信息科《信息快报》《信息汇报》

2.市政府信息科 《都江政讯》

3.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

4.市委宣传部《宣传工作》

5.市纪委《纪检监察工作》

6.市监察局 市监察局政务官方微博

7.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

8.成都市交委网站(成都市交委目标任务)

9.《都江堰快报》

九、信息报送方式

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信息、党风廉政微博信息和调研文章报送至局办公室

 十、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市级部门新增下达任务目标,局办公室再补充进行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