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值宿制度

值班值宿制度
  为明确职责,恪尽职守,把我局的“四防”工作做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
  三、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四、增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
  五、遇特殊情况需换班,要请示办公室同意,无故不到岗者,罚款100元,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七、值班值宿人员,每天都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办公楼内。
  九、机关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办公楼时,要由分局领导批准。
  十、值班值宿期间,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