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篇1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店规店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2

1、消防站站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篇3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篇4

一、消防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站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站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站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五、消防站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站备查;

六、消防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应在消防站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的消防站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消防站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九、消防站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站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站,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站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站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