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2022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立足应急管理新体制,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协调联动,保证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迅速消除因冻雨导致地面严重结冰对道路交通和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全力保畅通、保运行、防控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黑河市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孙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生命至上、注重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资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

1.3.3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4坚持信息支撑、高效应对的原则。运用“互联网+”、“数字化+”等手段,依托应急指挥平台、气象监测预警平台等载体,健全调度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做到及时监测、预警、响应和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由县政府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

2.1.1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响应救援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国网黑龙江孙吴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黑河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孙吴站、中石油孙吴经营部、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预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担任,联合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基本指挥场所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依托应急局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指挥全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发生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统筹组织开展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积极组织辖区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屯、企事业单位全力清雪除冰;组织好附近村屯及志愿者为被困车辆人员送热水、食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

2.2乡镇、有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县级启动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视灾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工作;根据报道需要,向宣传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督查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灾情严重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发生灾害事故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和因灾遇险群众。

(2)县气象局:负责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情严重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救灾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发布道路交通情况,视情况对局部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建立交通绿色通道,保证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协同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做好高速公路通行管制工作;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严防各级公路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4)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人员、机械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雪和融冰工作;指导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抢运救灾物资;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协调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及时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及时上报交通系统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损失情况。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市道路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建抢修队伍,储备机械设备和消冰除雪防滑物资,快速清理城市路面结冻和积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运行。

(6)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对受灾严重的区域给予重点和优先安排应急经费。

(7)县民政局:负责灾害期间妥善安置乞讨及无家可归人员,保障安全。保障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灾害期间的吃、住、衣、取暖等生活所需,落实福利机构防范灾害事故措施。

(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供热、管道燃气等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危旧房屋内的人员,督导户外施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或停止施工。

(9)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停止室外活动;灾情严重时,采取停课措施,做好危险地域在校师生的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

(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农作物(棚室栽培)、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寒除冰、除雪措施。

(1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相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灾害现场救护、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工作。

(1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信息,必要时动用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或紧急调运商品调剂余缺,保障市场供应。协调相关通信机构,保障通信畅通。

(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发布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监督其做好灾害防御工作;灾情严重时,监督关闭旅游景点(区),做好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及旅游景点(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委宣传部:按照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5)国网黑龙江孙吴县电业局有限公司:负责加强电力设备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危险、排查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维护,确保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期间抢险救灾的正常供电,及时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线路,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故发生。

(16)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做好通信线路除冰维护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保证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期间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17)黑河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孙吴站: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视,组织铁路沿线除冰扫雪,保障铁路运营;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及运营信息,必要时铁路停运,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18)中石油黑龙江黑河分公司孙吴经营部: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油料供应工作,确保油料供应安全、充足。

(19)县人民武装部:参与组织指挥抗冻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队、民兵支援地方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抗冻救灾措施等工作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向市请求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

(20)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警大队:负责随时接受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要加强消冰除雪应急队伍建设,做好消冰除雪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完善各自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在各自预案中要明确每一级别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号(雨雪冰冻预警信号3个级别;暴雪预警信号4个级别)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组织好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当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将启动预案情况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气象部门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监测预报设施、站点及网络建设,提高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等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级别。气象部门要根据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展态势,分析确定预警信号级别。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三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3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雨雪冰冻。

暴雪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暴雪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3.2.3发布途径。建立和完善气象系统、公共媒体、短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要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3.3预警准备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完善各自应急预案。有关责任人员、应急队伍要及时上岗到位,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消冰除雪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收集和提供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灾害信息,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信息,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4.2启动响应

当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警信号级别,提出启动相应灾害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各自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本预案确定的相应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预警信号级别、灾害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综合救援队伍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按指挥部指令出动力量参加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军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等应急力量,接到县政府出兵请求后,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部门在进入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后,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依据乡镇、各单位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新闻媒体要按要求随时播报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3现场处置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各单位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等。

4.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政府或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公共场所、沿街店铺等应当积极为公众提供避雪场所。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灾区乡镇或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要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后,各乡镇、有关单位应当服从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县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5信息公布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雨雪冰冻及暴雪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雨雪冰冻及暴雪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6应急终止或解除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要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经县政府同意,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恢复与重建

5.1制定计划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因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电力、通信、排水、供热、输油、输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调查评估

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有关灾情直报系统和规定程序上报。灾害结束后,根据灾害程度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统一组织或由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灾害调查评估,并将灾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灾害调查评估情况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

5.3征用补偿

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大型机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应急保障

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基本指挥所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进行实时指挥和调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及通信运营部门要采取措施,恢复灾区遭破坏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要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落实灾害现场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调用及制订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人员。

公安、交警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政能力,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配合有关单位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牧业、交通运输、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1.3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运输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2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气象局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西安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适用于发生在西安区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区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应急局、区教育体育局、西安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区人防办、区民政局、温春镇、海南朝鲜族乡、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局局长担任。现明确牡丹江市西安区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负责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全面工作,对全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负总责。

副总指挥: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负责全区应急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及所需资金、物资的计划、筹集,应急抢险所需运输工具工作。负责全区城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区政府主管农业副区长、主管卫健、教育副区长协助总指挥分管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全面工作,负责区政府应急指挥部工作的常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安全和卫健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区武装部政委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应急救灾。

西安公安分局局长负责组织维护全区应急抢险过程中的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

2.2主要职责

2.2.1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区应急局负责协助指挥部领导检查督促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全区重大暴雪灾害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监督、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市、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2.2.3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2.2.4区财政局负责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2.2.5区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安置灾民,指导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筹集、调运、发放抗洪所需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研究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2.2.6西安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应急抢险救灾秩序,组织应急抢险骨干队伍。组织事发地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保障气象局气象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2.2.7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

2.2.8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办消除学校防汛安全隐患。

2.2.9区卫健局负责组织调度卫健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2.2.10区统计局负责特大暴雪灾情统计和对外发布灾情信息。

2.2.11区住建局负责城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2.2.12区人防办负责全区人防设施、商服经营单位和顾客应急减灾安全。

2.2.13温春镇负责温春镇特大暴雪应急全面工作。

2.2.14海南朝鲜族乡负责海南乡特大暴雪应急全面工作。

2.2.15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特大暴雪应急工作。

2.3应急指挥场所基本指挥所设在区应急局。指挥全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主任由应急局局长担任,应急值班电话: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重大雪灾预警信息来源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并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气象部门报告有关重大暴雪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区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中大暴雨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重大暴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暴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区政府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三级。

3.4.2IV级预警.市气象局预报预警本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重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IV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重大暴雪灾害。由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Ⅲ级预警.市气象局预报预警本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以上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重大暴雪灾害。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遵照执行。

3.4.4Ⅱ级预警.市气象局预报预警本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的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遵照执行。

4.应急响应

4.1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区级气象灾害应急成员单位按照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管理,实现共享。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应急通信方式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4重大暴雪灾害评估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地的区级以上气象局负责组织重大暴雪灾害的评估。重大暴雪灾害的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局。重大暴雪灾害的评估结果可作为重大暴雪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5新闻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重大暴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重大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6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区气象应急指挥部根据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响应终止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卫健局应当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重大暴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重大暴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气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暴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6.2资金保障

区政府应当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应急救援现场应与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4装备保障

区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气象部门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

区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牡丹江市西安区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重大级别:暴雪橙色;特大级别:暴雪红色;极大级别:暴雪红色。

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件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8.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防御指南: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8.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防御指南: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8.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8.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3

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抗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全区公共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和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应急〔2018〕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鸠江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特修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鸠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因暴雪、强降温等异常气候带来的雨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救灾工作方针,按属地管理和产权所属的原则组织实施,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开区属地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相应的抗雪防冻预案,共同组织落实抗雪防冻任务。

(二)分工协作,条块联动原则。坚持全区统一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区城管局及其环卫等专业队伍牵头负责清除城区主要道路、桥梁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区主要道路畅通。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开发区根据辖区街巷环卫保洁的责任路段,负责组织力量清除街巷、人行道和本辖区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原则。充分发动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就近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三、组织体系构成及主要职责

(一)设立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茆斌(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吕明跃(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总指挥:李祥龙(区政府副区长)

褚亚红(区政府副区长)

李圣才(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杨建生(鸠江公安分局局长)

后春雷(区政府办主任)

潘明乐(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钱其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肖宗明(区城管局局长)

焦朝凤(区财政局局长)

王鸿宾(区农林局局长)

宋迎春(区水务局局长)

曹立群(区商务局局长)

曹立新(区民政局局长)

林奇明(区卫计委主任)

杨艳(区住建委主任)

管健军(区安监局局长)

胡晓莲(区教育局局长)

许章荣(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姚林江(区人武部副部长)

张庭忠(鸠江国土分局局长)

胡泊(鸠江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博(鸠江消防大队大队长)

林志凤(沈巷镇镇长)

韩弢(二坝镇镇长)

肖小发(汤沟镇镇长)

曹高峰(白茆镇副镇长)

余靖(清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飞(湾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凯(官陡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旭东(四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俊(裕溪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抗雪办”),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值班电话:5765691。各镇街均需设立本辖区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抗雪防冻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区范围内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市抗雪防冻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和解除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社区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全区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及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住建、农林、水务、市监、交警、国土、环卫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街巷、桥梁、住宅、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工地(工棚)、农棚等设施的积雪冰冻,保证市政、市容环卫设施完好、正常运行。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抗雪防冻隐患点排查和物资储备工作,督促各镇街与各自辖区道路沿线两侧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签订扫雪协议,纳入“门前新三包”检查管理范围。部署落实灾后恢复生产和建设工作。

2.区政府办(应急办):负责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抗雪防冻工作。

3.区城管局(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雪防冻抢险工作;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抢险物资、车辆、机具和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养护单位做好辖区主干道市政、环卫、绿化的抗雪防冻工作,督促其他各相关作业单位按照作业合同标段组织开展清雪除冰作业。

4.区人武部:负责根据雪情变化需要,分别组织落实预备役及联系驻区部队参与除雪抢险工作。

5.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动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6.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发动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年度抗雪防冻所需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8.区农林局:负责制订农村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备案,指导全区农村地区防冻抗雪工作,全面排查农业棚舍、简易房和农村在建工程临时棚舍,指导农户做好蔬菜大棚的防风除雪抗冻和及时采收工作。

9.区水务局:负责排查全区水利设施工程河段、堤防、岸线及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对区内长江干堤、圩口堤防的除险加固和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堤事故的发生。

10.区商务局:负责做好各类市场的抗雪防冻动员工作,协同市场主办方共同引导市场经营者做好物资供应,维护灾害气候下的市场稳定。协助做好融雪剂等应急物资的定点储备工作和除雪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1.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牵头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和救助安置工作,做好救灾捐赠工作,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妥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区卫计委: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13.区住建委:负责建设工程抗雪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安全;负责组织辖区危旧房屋积雪的清除工作,并及时督促房屋业主、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危房的监管、加固工作,及时转移发生险情危房内的住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地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拆房单位做好待拆房屋的腾空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各物业管理机构的应急联动网络,保证雪情发生时能及时组织起有效的抢险工作;组织开展小区及单位绿地的抗雪防冻工作;组建抗雪救灾突击队,准备必要物资,服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4.区安监局:督促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15.区教育局:负责学校抗雪防冻安全的监督管理,编制辖区中小学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有关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6.区市监局: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广告牌遭积雪冰冻破坏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17.鸠江公安分局:负责加强灾害性天气时的日常巡逻,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18.鸠江交警大队:负责利用有效的网络和监控设备,在第一时间将路面状况及时通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交警现场疏导交通。

19.鸠江消防大队:配合做好大雪时路面及树木积雪的清除等相关工作。

20.鸠江国土分局:负责巡查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保安全。

21.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辖区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抗雪防冻工作,制订本级抗雪防冻预案。根据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指令启动预案,具体组织辖区力量实施抗雪防冻工作,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清除辖区内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街巷、桥梁、住宅、绿化(行道树)、公共厕所等设施的积雪。与本辖区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签订扫雪协议,并纳入“门前新三包”检查管理范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均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

四、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的含义(降雪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蓝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指纯雪融化为水的量,下同)将达4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出现2厘米以下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2-6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降雪,预报降雪将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有6-10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积雪,预报降雪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已经出现10厘米以上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严重影响。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的含义

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路面将出现冰冻,对高架道路和桥梁交通有一定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有冰冻,高架道路、桥梁、乡村公路、景区道路有严重冰冻,对交通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报低温还将持续,结冰可能加重,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

五、应急响应

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市抗雪防冻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的响应(3级)

1、响应目标:

天气预报6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市运行正常、社会稳定;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2、响应措施:

(1)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到岗值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镇街组织、指挥、协调社区(村)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2)区城管局负责城市主次干道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对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做好行道树的抗雪防冻工作。

(3)区住建委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做好城市危房、住宅小区车棚等构筑物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农村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4)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5)鸠江公安分局、鸠江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6)区民政局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7)区卫计委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8)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9)区农林局负责组织、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大户或企业做好农业防雪抗冻工作。

(10)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设施安全工作,加强区境内各排涝泵站值班工作。

(11)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2)区安监局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13)各镇街、村(社区)基层组织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当抗雪防冻响应等级为3级及以上或气象预报中雪及以上时,镇街应组织发动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当天上午10时和下午16时半前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积雪清扫堆放至路边,并留出边窨井,保证排水畅通,清雪宽度不小于原宽度的一半且不少于1.5米。

(14)其他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的防雪抗冻工作。

(二)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后的响应(2级)

1.响应目标:

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和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

在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2)区住建委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3)区教育局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决定相关地区学校停课事宜。

(4)鸠江公安分局视情况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5)鸠江交警大队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7)区卫计委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8)区商务局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9)区农业局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10)区水务局组织全区排涝工作,疏散水利设施周边群众,掌握受灾情况。

(11)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12)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基层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组织沿街单位开展公益“温暖”活动。

(13)社区做好抗雪防冻安全宣传工作,居民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

(三)暴雪红色预警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后的响应(1级)

1.响应目标:

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

在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落实市政、环卫、绿化等一线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2)区住建委落实建筑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停止建设工地户外、高空施工(或作业)。

(3)区教育局落实校园各项抗雪防冻措施,学校一律停课。

(4)区商务局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暂停(或关闭)景区。

(5)社区做好抗雪防冻安全宣传工作,社区居民尽可能停止户外活动。

六、应急终止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根据市气象部门和市城区抗雪防冻办公室指示,由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终止应急响应。

七、救灾与重建

发生灾害后,相关镇街、区民政局、区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人员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区卫计委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病源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三)区住建委负责牵头做好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区抗雪办负责辖区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各镇街应根据各自辖区实情设立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11月中旬将抗雪防冻工作准备情况上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

(二)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细化、制定责任范围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抗雪防冻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的目标,履行应急处置任务。所有成员单位应服从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指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列入单位年度考评及城市管理年度考核内容。

(三)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明确划分辖区内清雪除冰的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表,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区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落实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做到定点存放、服从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区财政安排抗雪防冻等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及时核拨以保障应急处置的经费所需。

(四)各抗雪防冻成员单位应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情况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抗雪防冻工作中,各抗雪防冻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QQ平台等传播手段,及时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在极端灾害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或橙色预警以上)时,应加大播放频次。

(六)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有出入,且发生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

施工现场暴雪应急预案4

根据省政府总值班室值班专报关于《3-4日我省中北部有大到暴雪、局部大暴雪5-6日大部分地区有严重冰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暴雪和严重冰冻极端天气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工作预案如下:

一、工作总要求

在严寒、暴雪天气下,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高空作业。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防人身伤害、防火灾、防滑防冻、防倒塌、防中毒等各项制度。遇有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二、职责分工

严寒、暴雪天气发生后,局建工科、安监站、质监站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人员保持在职在位和信息畅通,不得请假,遇有险情听通知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1、县住建局建工科负责上级指示精神的传达贯彻、险情报告、抢险救援的协调处置等工作。要及时完善各镇区、农盐场、国有公司和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通讯录,确保遇有极端天气,确保信息畅通。要了解掌握极端天气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按要求通知各相关单位、镇区做好防范工作。

2、县质监站、安监站要分别制定检查方案,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周边区域、安全防护栏杆、安全密目网和工地取暖设施、灭火器材等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防人身伤害、防火灾、防滑防冻、防倒塌、防中毒等管理要求。遇有极端天气,迅速通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高空作业,遇有大风、暴雪天气,通知工人迅速撤离临时工棚,适时组织检查。

3、各镇区、农盐场、国有公司要加强对所属和辖区内在建工程落实防人身伤害、防火灾、防滑防冻、防倒塌、防中毒各项要求的全面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要责令每个工程项目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备用电源等救援器材。每个工程项目要明确施工、监理企业专人负责险情的监测、预测、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将单位和工程具体负责人员名单、联系方法报局建工科。

三、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组

各镇区、农盐场、各相关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立即成立应急救援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险情监控组、专家技术组、物资保障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

2、危险源辨识

严寒、暴雪天气可能引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类型:积雪压垮屋面导致房屋倒塌、道路结冰造成车辆倾覆翻车、人员冻伤、局部荷载过大导致脚手架坍塌、深基坑边坡松软滑塌、取暖不当着火或煤气中毒。

3、各小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险情的报告发布等工作。

险情监控组:要24小时保持人员在职在位,对工地情况进行随时监控、预测,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汇报。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报所在镇区或工程投资部门,同时报县住建局建工科和各职能部门。

专家技术组:由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县安监站、质监站相关人员组成,要在第一时间到达险情现场,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技术支撑;会同抢险救援组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物资保障组: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防冻药品、灭火器材、备用电源等,险情发生后,要根据技术方案要求,迅速组织车辆和人员将所需物资、设备运抵现场,保证救援所需车辆、设备迅速到位,所需物资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

抢险救援组:按照专家技术组制定的救援方案,佩戴安全防护工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对房屋、脚手架倒塌、深基坑滑塌等事故,应当在机械设备的配合下进行妥善处置,避免引发次生灾害。

警戒疏散组:在相关范围内设立警戒线,疏散人员,引导救援车辆和人员到达指定位置,维持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