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遭遇暴徒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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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遭遇暴徒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加强对本院重点科室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明确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职责和程序,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动,参与针对暴徒及恐怖分子的应急响应机制。

1.2 工作原则

贯彻执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重点科室遭遇或可能遭遇暴徒及恐怖分子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医院遭遇暴徒及恐怖分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督促各科室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生产设施、医疗设备的安全管理,急诊、ICU、手术室要警惕因医疗救护、医疗纠纷协调过程中,遭遇暴徒或恐怖分子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承办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2.1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副院长

成 员: 本院职能科科长,保卫科干事等。

2.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2.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决定医院遭遇暴徒及恐怖分子袭击医疗救援的策略,统一组织协调发生恐怖袭击后医疗救援应急处置;部署及落实遭遇暴徒及恐怖分子袭击救援应急措施,组织急救常识公众宣传。

2.4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4.1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并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4.2负责反恐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2.4.3负责及时阻止、协调、处置发生在临床科室的暴徒及恐怖分子袭击事件进一步发展,并通知辖区派出所、反黑大队及公安局。

2.4.4负责及时向医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核实有关情况

2.4.5负责修订完善反恐怖袭击的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应急模拟演练。

2.4.6负责市医疗救援应急物资、设备、装备、药品的采购、储备和管理。

3 信息处置

3.1 恐吓或举报信息处置

有关科室接到恐吓或举报信息后,报送医院应急办办公室。同时,应急办要及时通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公安部门。

3.1.2接到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爆炸品、含氰化物等剧毒物品(统称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的信息和报告,各有关科室按院领导批示落实有关工作,保卫科立即会同相关镇市安监局进行核实。

3.1.3接到涉及威胁医院重要设施安全的信息和报告,各有关科室按院领导批示落实有关工作。

3.2 恐怖事件信息处置

有关科室接到有关恐怖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医院领导小组及院长、应急办应启动遭遇暴徒及反恐应急机制。进一步对信息进行跟踪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 应急响应

4.1发生遭遇暴徒及恐怖分子威胁和袭击事件,按照事件类别,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办、保卫科立即按照事件涉及的'部门、科室,通知有关科室进行会商处理。预案要求,有关科室做好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应急办、保卫科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院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4.2发生危险物品、毒麻药品、化学试剂被盗、丢失的事件,根据院领导指示,保卫科及有关科室立即会同镇区安监局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

5 重点科室遭遇暴徒及恐怖分子处置程序

5.1.遇到暴徒时,护理人员应保持头脑冷静,正确分析和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

5.2设法报告医院保卫科及110,夜间通知行政总值班,或寻求在场其他人员的帮助。

5.3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夜间病房上锁。

5.4安抚患者及家属,减少在场人员的焦虑、恐惧情绪,尽力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5.5.暴徒逃走后,注意其走向,为保卫人员提供线索。

5.6.主动协助保卫人员的调查工作。

5.7.尽快恢复病室的正常医疗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6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