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火险应急预案

森林火险应急预案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下面给大家分享乡镇森林火险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乡镇森林火险应急预案

乡镇森林火险应急预案篇1

第一条: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广泛增强全镇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险意识,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镇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是指镇政府为预防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是根据县防火办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而做出的应对性为标准的。各村、屯、参场要确定和实施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科学应对,因险施策、分级响应、分岗落实、明确标准的原则,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三条:森林防火期内,镇森防指。每天根据县防火办电台通报情况,向全镇和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通报森林火险预报及实况,发生二级以上森林火险时,要按照《县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发布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向全镇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以便指挥森林防火工作。

第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行动划分。二级预警(低度危险、二级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中度危险、三级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高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4个等级状态和基本应对措施(具体规定附后)镇森防指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必须依据森林火险警信息及响应状态规定来安排部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并实行领导负责制逐日调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降低响应状态和实施标准。

第五条:森林防火期内启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应当遵循下列操作程序。

(一)、镇森防指,根据县防火办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告于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

(二)、镇森防指当日值班人员,应当按照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直接通告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和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次日或近几日实施何种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并向主管镇长及站长报告。

(三)、镇森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带班领导,应当每日定时根据森林火险警信息确定或次日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对照《方案》规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严格检查各村屯、参场的岗位的实施情况,遇有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镇森防指应当及时向县防火办主要负责人请示应对措施和相关的意见。

第六条: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由高级别向低级别转换。应当以发生有效降水或风力明显降低天气现象为准,由镇长向县防火办报告并经同意后,才能适时转换低级别响应状态或彻底解除防范,在降低级别未被通报前,任何村、屯、参场和个人不得擅自转换响应状态。

一、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划分及含义

根据县森防指发布的预警信号,各村屯要严格依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采取措施,组织好森林火灾防御工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三个等级,依此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森林火险(中度危险),四级森林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极度危险)。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指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指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蔓延具有高度危险。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指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二、林火险预警等级防范措施

(一)、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各村屯、参场不得在林内及室外用火、吸烟及从事其它易产生明火活动。

2、镇、村、参场森林防火人员全部进入防火岗位,并做好巡护检查。

3、村、参场防火责任单位及兼职扑火队和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战备。

(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野外停止一切用火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量并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时应战状态。

(三)、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在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行为;

2、对危险部位区域实行封山防火;

3、增加镇、村参场巡护人员数延长巡护时间。镇、村参场森防责任单位进入高度防范状态,镇兼职扑火队及村义务扑火队进入应时战状态。

(四)、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防范措施:

1、林区内野外停止一切用火的基础上,村、屯参场及生产作业点一律停止用火;

2、村、屯参场实行用火管制,切断一切火源,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参场要停止林内的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并向所有人员发出警告;

4、镇、村、参场要及时动员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处于高度应战状态。

三、森林防火预警响应预案及实施要求

(一)、本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列入森林防火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按照本年镇森林防火考核细则执行。

(二)、对于不按本预案有关规定执行的镇、村、屯、参场责任人及护林人员一经发现,镇森防指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对于执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定出现擅离职守或其它过失的,应当依法查处,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村、屯、参场及相关单位、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切实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火灾防御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

(四)、本预案由镇森防指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乡镇森林火险应急预案篇2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不可预见因素多、危害性大。为了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县森林火灾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白石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对下列森林火灾实施本预案。

(一)森林火警以上且大势继续蔓延、当扑火力量不足,需政府支持的。

(二)林区内或边缘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危及林区安全并有酿成火灾危险的。

(三)气象条件恶劣,当时无法扑救的。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遵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结合我镇林区特点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

(一)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要在半小时内预警,在1小时内扑灭。

(二)就近组织力量,以本村自救为主,外部支援为辅采取自边扑灭、边报告。

(三)抓住小火初期、风小火弱,早晚气温低、降雨雾等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尤其注意扑打火头,迅速控制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加强领导,正确指挥、严明纪律、行动有序。坚持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三、处理森林火灾的基本程序

(一)逐级报告:

1、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735—3xxxxx。

2、镇森林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按规定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37xxxxxxx27)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达到的扑救人数、指挥员、火场气象信息等。

(二)就地处理,各村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立即按照本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实施就地处理。

(三)请求支援,在本级《预案》难已快速控制火情的情况下森林火灾发生单位要逐级向上级说明火灾发生的趋势,并请求支持事项。

四、镇级预案的实施程度

(一)镇森林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直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必要时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直接或委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火场,汇同村有关领导一道组成扑火现场处置组,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和督促火灾扑救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组织领导。

1、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视其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部署火灾扑救工作。

2、前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总指挥长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全面行使对上级报告职责和对下指挥权。前指成员由镇领导、林业、公安消防、人武部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并下设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和医疗救护组等,各个工作组长均由前指成员分工担任。

前指的职责:

1、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扑救灭火灾实施方案千方百计做到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全面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3、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

4、对所有参加扑火人员实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5、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①扑救组,组长由前线指挥长兼任,其职责是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查和调动防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情清理,火场看守的部署工作。

②后勤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的主要领导担任,其职责是根据扑救组提出的人力、物质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质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的布置和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的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③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其职责是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卫生检验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④保卫组,组长由公安部门成员担任。其职责是,负责火因侦察和火案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前指和现场物质保卫工作。

(二)扑火力量组织。镇级《预案》实行扑火“梯队”制,就近调动,分次下达出动命令。第一梯队,小火、火势较弱、启动就地民兵应急小分队或义务扑火队救扑救。第二梯队,2小时未能救灭的森林火灾,请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三)通讯联络保障。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扑火队员要赴火场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器材,与火场前指及上级护指的通讯网络联网。每15分钟将扑火进展及有关情况逐级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一次。

(四)火案查处。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公安机关要立即随同扑火人员赶扑火场立案侦察,查找第一线索,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者要依法做出处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五)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因公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等由当地政府、单位处理。遇特殊困难,逐级请示上级政府协助解决。

(六)责任制度

1、扑救工作实施火场扑火前线总指挥负责和当地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员,捐款扑火工作组组长、队长分工负责制出现组织、行动和战略战术的过失行为,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扑火工作结束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扑火结果评估,全面总结扑火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各环节上的失误问题,确定出相应的处理对策和处理意见。

3、扑火高度实施岗位负责制度,出现问题,按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其它

(一)本预案下发后,各村民委员会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组织宣传贯彻,并根据《预案》制定村级相应的更仔细的护林防火措施和预案并报告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审查督促。

(二)本《预案》报森护林防火指挥部备案,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乡镇森林火险应急预案篇3

当前,正值天干物燥,我县森林火险等级急剧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了有效杜绝和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指挥长,乡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戴正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防火工作日常事务。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护林防火专业巡逻队和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宣传。各村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火灾宣传,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入山路口要悬挂防火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防火资料、防火禁令要发放到户,发放到所有有人群活动的地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努力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搞好森林防火的积极性,从思想上筑起森林防火墙。

2、强化管理。严格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的管理,严格林区山区生产生活用火管理。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禁止在上坟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燃放“孔明灯”等。林区的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防止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入山进林。社会各界要加强对儿童、老人和聋、哑、疯、呆、傻“五类人员”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对火灾易发地、多发地、农林交错地、林区坟头等,要登记造册,确定专人蹲点把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纵到底,横到边,死看硬守,不留死角。

3、完善制度。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依法治火,照章办事。乡防火指挥部要开展随机检查督导,及时排查一切火灾隐患,做到有烟就查,有火就救。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4、做好应急准备。森林防火期间,各村要提前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配足二号扑火工具、镰刀、锄头等扑救工具,组建10—20人的灭火队,做到扑火、交通工具维护完好,队伍组织落实待命,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各种扑火力量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按照即定程序,科学有序开展扑救,严防仓促应战、打乱仗。特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发生人员伤亡。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1、扑救指挥。

凡本乡境内的森林火灾,应及时组织力量展开扑救。乡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做好如下事项:

①将火情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②通知有关村组织扑救队伍,控制火势,实施扑救;

③根据县防火办的指令,调集力量,赶赴失火现场,组织扑救;

乡防火指挥部对森林火灾的扑救实施靠前指挥,统一领导,需调集力量的要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报告,申请调动邻近乡镇和有关单位组织力量救助,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灭火程序。

①火场侦察,查明火情,因地制宜,制定灭火方案;

②严密监视火情,实施人、工具综合扑救措施,控制火头,消灭明火,防止火势蔓延。

③看守火场,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3、善后处理。

①林火扑灭后,要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不论受灾面积多少,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

②及时查处。对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由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查处,损失较大,后果严重者交由林业、公安机关查处;

③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调查,统计上报。查清起火原因、地点、受灾面积、林木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等。填写森林火灾报告表,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四、责任追究

1、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除对火灾肇事者,视受害面积、损失程度,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损失严重,要给予刑事处罚,连带经济处罚外,凡过火面积在30亩以下片长、副片长处罚200元,驻村干部及发生火灾地的村“三大头”每人处罚100元,过火面积30亩以上片长、副片长处罚1000元,驻村干部及发生火灾地的村“三大头”每人处罚500元。

2、因预防措施不落实,领导工作不到位,指挥扑救不及时,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