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山洪灾害预防应急方案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山洪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山洪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危险程度,特制定如下预案。

乡镇山洪灾害预防应急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乡山洪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以崩塌、滑坡、危岩为主,其中较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4处。

二、20xx年趋势预测

(一)降水预测

在汛期(3—10月),集中降雨和持续强降雨是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直接诱发因素。主汛期(4-6月)全乡的降雨量略多于去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为降雨相对集中期,局部特强降雨引起的局面洪涝和衍生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高。后汛期(7-9月)降雨量与去年基本相当。

(二)山洪地质灾害发展预测

由于长期干旱,导致地表开裂严重,一旦降雨,必将增加雨水的渗透量,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就变大。全年各时段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地质灾害以群发突发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三)山洪地质灾害分布的主要区段

村10、11组;高龙8、9、10、12组;清水4、5组;红旗3、11、12组;以上4个村组的部分地带为防范重点。

(四)重点防范期

今年,我乡山洪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7月的主汛期。8-10月的后汛期,受暴雨等影响,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很大,尤其要加强连续集中降雨时期及此后数天内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所在国土资源局及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乡安办、经发办等部门各自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二)健全制度,明确人员

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畅通。乡政府汛期山洪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山洪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三)立足防灾,辅以治理

1、国土资源所及各村委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洪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基层干部及受威胁群众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山洪地质灾害和防洪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2、各村委会要在汛期对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隐患(危险)点、危险区段的情况,对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

3、各村委会要对重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对需要理沟排水的,组织人员完善排水系统。国土资源所要向上争取项目,对危险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山洪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治理工作。

(四)完善机制,群测群防

重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由所在村委会明确防治责任人。完善村、组二级群测群防网络,及时报告和调整网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巡查监测和报告责任;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强化责任,明确主体

为了使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治理工作能及时开展,防治在灾害治理工作中相互扯皮、推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现再次明确防治主体和责任。

1、因采矿引发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矿山企业。

2、因建校开挖山体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学校。

3、因建房开挖山体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建房户。

4、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主体为当地村委会。

5、村委会要认真负责开展本村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巡防工作,切实掌握本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状况,建立灾情报告和联户防灾网络,认真负责开展好本辖区内灾害防治和避灾、疏散工作。

6、监测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测仪器,做好监测记录,切实掌握灾情变化情况,发现灾情有异常变化要及时疏散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