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2017年青岛市招生政策发布,你知道青岛市招生政策如何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青岛市招生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2017年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学前教育招生

招生对象

2017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计划

全市幼儿园预计招生10.2万人。

招生信息发布时间

5月12日,各区市教育(体)局通过其网站发布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报名录取时间

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9日至7月1日期间进行。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招生范围

2017年幼儿园招生政策与去年总体一致。幼儿园招生范围由各区市确定。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按照划定范围招生。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区市招生时,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义务教育招生

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97000人,初中一年级93000人。

招生入学规定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免试入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就近入学。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片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区片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有条件的区市可以试点小学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入学。

(二)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各区市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一是以小学为单位,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对口招生小学,对口招生小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升入该初中学校就读;二是以社区、路段等为标识,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内适龄学生小学毕业后持相关材料到该初中学校注册入学;三是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严格按规定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化考试、选拔。

(四)积极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依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制定实施细则,保障符合各区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区市可以试点积分入学。

(五)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区市要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青岛市中心聋校招收3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实验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市内三区初中招生

(一)局属初中学校。

1.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有关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青岛三十七中实行小班化招生,每班不超过40人。

2.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纳入学校所在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所在区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3. 特长生招生。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面向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须达到青岛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

(二)区属初中学校

1. 公办学校招生。以小学为单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区片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方式升入初中。

2.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 市内三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可升入当地初中。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初中学校就读。

2. 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三区初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家长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8月中旬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初中入学。报名参加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 符合条件的崂山区麦岛小学毕业生由市南区教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初中入学。

4. 青岛第二实验初中与青岛六十五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有关小学。户籍属于上述招生范围但在其他区域上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跨区(片)调拨的政策规定申请参加上述两所学校的电脑派位。具有崂山区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参加派位,直接申请回崂山区初中学校就读。

(四)报名及录取。

1. 小学毕业生须持《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招生报名单》(以下简称《报名单》)参加初中学校特长生报名和民办学校报名。《报名单》由毕业小学通过“青岛市市内三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单》由接受报名的初中学校留存,不再退还给学生。家长可向毕业小学申请打印或复印多份《报名单》,但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只能报一所初中学校。

2. 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保障小学毕业生依法依规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 已被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含足球后备人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 小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操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小学升初中网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和形式

1. 科目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2015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青岛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2. 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考试命题和阅卷

1. 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

2. 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为4:4:2。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 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0300人,其中四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350人。

1. 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高一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其他学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 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县(区市)招生的,应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招生区域

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四区招生,其他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