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2017年在安徽省录取分数线如下:
科类 | 专业名称 | 第一次投档录取分数(段) | 第二次投档录取分数(段) | 服从投档录取分数(段) | 公布时间 |
安徽文科 | 会计学 | 441 | 7.26 | ||
安徽理科 | 物流工程 | 421-418 | -- | -- | 7.26 |
安徽理科 | 风景园林 | 423-419 | -- | -- | 7.26 |
安徽理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24-419 | -- | -- | 7.26 |
安徽理科 | 电子商务 | 423-418 | -- | -- | 7.26 |
安徽理科 | 会计学 | 430-422 | -- | -- | 7.26 |
备注:
1.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录取原则为:普通类进档的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2.录取分数保留整数。
3.录取结果以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
4.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园林
②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艺术设计、动画、园林
③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园林、艺术设计、动画、经济学类专业
④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