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执行国家A类线,2014年有部分调剂名额,欢迎广大考生积极申请!
二、调剂条件: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_)中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各学院在系统内挑选合格考生,与挑选到的考生电话确认,并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
3.研招办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招办审核同意后,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后会电话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的48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前来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前来我校进行复试,如未按时报到,取消复试资格。
6.发拟录取通知及考生考试档案调函。对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专业
院系所码 | 院系所 |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联系方式 |
001 | 政法学院 | 010102 | 中国哲学 | 刘老师、曾老师 88120510 |
030101 | 法学理论 |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
030204 | 中共党史 |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
125200 | 公共管理 | |||
002 | 财政金融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许老师 88120492 |
1201Z1 | 经济决策与金融管理 | |||
1201Z2 | 区域发展与管理创新 | |||
004 | 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