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献血活动通知四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献血活动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献血活动通知四篇

献血活动通知 篇1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体现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使我校教职工志愿服务精神与实际行动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校工会拟定开展全校教职工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献血条件的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活动地点与活动时间

(一)旗山校区:青春剧场门口

4月25日9:00—16:00;

(二)仓山校区:文科楼前

4月25日9:00—16:00。

三、活动流程

(一)报名

携带本人身份证、献血证等有效证件至签到处,并填写《健康征询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二)检查

护士从献血者的肘静脉抽取1.5毫升血液,进行血型检验等测试。

(三)采血及休息

由医护人员在献血车上完成血液收集,献血后需在指定区域休息片刻,身体状况良好即可离开。

四、报名事项

请各单位在4月21日前将参加献血的教职工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22867298)。教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是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指标之一,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充分发动,身体健康的党团员和符合献血条件的青年教师带头报名,参与无偿献血。

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1、无偿献血相关知识

2、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20xx年无偿献血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xx年4月10日

抄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校领导,机关各部处。

献血活动通知 篇2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救死扶伤的爱心善举,是公民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我社区现定于10月2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地点:步行街血站(孙文西路与步行街交叉口北100米)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三)10:30-17:30

联系电话:88829243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居民请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

2、发动单位请注明石岐区民族社区。3、需18-55周岁,体重: 男≥50kg,女≥45kg;4、参加无偿献血者前一天请勿饮酒,献血当日多饮水;5、两次献血间隔需半年以上; 6、患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其它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献血。

献血活动通知 篇3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献血活动通知 篇4

各位村民:

俗话说:施比受更幸福;捐血救人,利己利人。中山市血液中心将于20xx年3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海洲文化中心(红庙)举办无偿献血活动,请大家相互知照,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特此通知

注意事项:

1、献血者须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献过血的请带上献血本;

2、距离上次献血6个月内不能参加本次献血活动,献血前吃好早餐,忌油腻,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天晚上不熬夜,不喝酒,保证充足睡眠。

如有疑问请致电进行咨询。

  xx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