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通知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通知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工程通知4篇

工程通知 篇1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xx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xx年和20xx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四、考场设置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xx〕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一、其他

我省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5

工程通知 篇2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存根)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3

一、研修目标

根据山东省20xx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总体规划,20xx年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组织我校教师在课程专家引领下,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对话交流,完成全员远程研修,提高小学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研修时间安排

小学学段。 ——学校选专题时间:6月25日至7月2日; ——教师选课程时间:7月3日开始; ——必修课学习时间:7月26日至10月30日(要求各位教师要提前进行平台操作培训,指导教师登陆平台,熟悉各项学习任务。); ——选修课学习时间:研修平台于7月26日常态化开放,即可开始选修课的学习。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三、研修项目及内容

小学学段。

1.必修课(22学时):——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专题(4学时),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及专家团队围绕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应用等对每一课例进行的点评。 1

——有效观评课的方法与技术(2学时)。 ——学科课例点评专题(12学时),研修平台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4个市级“优课”课例,进行观评,提交观课报告。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专题(4学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两门课程。

2.选修课(不少于14学时):开设班级管理、中国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环节优化、微课程的设计与应用、教师艺术修养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包含若干门课程,6个专题共开发不少于200学时的选修课程,参训教师自主选修不少于14学时。

四、研修模式

(一)研修组织

设组长一人,负责组织、管理、考勤、考核等。集中研修期间,参训教师要到校集中参加研修,统一管理。学员每天学习不少于6小时。

为确保研修指导活动顺畅、有序进行,研修组长建立明确、稳定、双向顺畅的沟通联系和指导机制。

(二)教学形式

1.登录。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上参加过远程研修的教师可凭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次参加研修人员以默认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姓名的全拼<小写>)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并及时修改密码。

2

2.选课。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2.学员学习。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学习视频课程和网上课程资源;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阅读课程简报,发表随笔感言;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专题研讨;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集中研修期间,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老师集中用电脑学习视频课程。

3.学习指导。远程研修期间,研修组长负责老师的学习辅导、引领和管理等工作。

五、研修保障

制定好方案计划,保障研修有序、高效

1.研修组组长根据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制定好本本校的详细配档计划,且按配档计划组织实施。明确各学科研修工作的各专题课程表、时间表。

2.制定交通、用电、网络、技术管理、后勤保障等应急预案,确保小学研修安全、高效进行。

3.建立落实四项制度,做到对每个研修专题学习环节、反馈练习的全覆盖、无盲点。

一是责任制度。校长是小学远程研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参训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乐于研修、勤于研修;学校教导主任是小学远程研修的直接责任人和引路人,要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同

时,带头学、带头发表文章、带头组织课例打磨,发挥自己的学识魅力,争当优秀指导教师。教导主任和校长一定要做研修明白人,带领学校的各科教师认真参与研修,组织教师看课程视频,看班级简报、完成作业、发表随笔等等。确保每一个环节到位,组织教师利用每天下午或者周六时间进行研修反馈。

二是考勤制度。集中研修期间,各学科培训参训教师,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三是作业把关制度。要对教师作业完成情况实行“三查”。个人自查:从自身做起,独自认真完成作业,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组长督查:每位组长对组内教师提交的作业随时关注,及时点评,先查看是否属抄袭作业,再评优点,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学校抽查:校长(副校长)对参训教师的作业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时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严肃整改。

工程通知 篇4

一、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方式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造价工程师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2日24:00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3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1、新考生、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2、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20xx年7月24日9:00 – 20xx年8月4日24:00

网上缴费

20xx年10月16日至20xx年10月19日

20xx年10月21、22日

二、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资格审核方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报名前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新考生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到现场审核,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资格审核部门: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筑科技大厦8楼801室、802室 )

联系电话:0971-614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