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500元。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人员补贴时间段为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申请渠道

按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如区县市场监管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市市场监管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六、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资料:

1、《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汕头市一般性岗位补贴人员汇总表》

3、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5、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6、属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证明材料(可按表单3参考模版提供)。

2、从便民角度出发,(1)申请者不用提交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但建议申请者要认真校对好填写的.社保情况,以免资料不准确影响申报。可从单位缴纳社保税务系统、汕头市社保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汕头社保APP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各区县社保分局服务大厅、街道乡镇人社所等处的人社一体机等渠道查询或打印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情况自行进行核对。(2)申请者不用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

3、岗位补贴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初次申请时审核相关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即后续申请时只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查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将通过社保系统内部查核的社保缴费情况资料打印归并到申请资料中。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查验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将通过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内部查核的情况资料打印归并到申请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