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广州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条件?又有哪些材料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养老保险转出条件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养老保险转出材料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参保单位代办还需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转出流程

(一)在广州市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后,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参保人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一、转出省内:

(三)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该函通过省转移平台上传至广州市,纸质函件不再交收。

(四)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下载联系函并办理转出手续,通过省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并转出基金。

(五)基金到账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确认业务。

二、转出省外:

(三)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该函可以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邮寄给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由参保人携带至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四)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转出基金。该表可以由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由参保人携带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五)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且基金到账后,办理转入确认业务。

延伸阅读

广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缴费比例与基数说明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2011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进行调整,低于该平均工资的按60%,即2258元作为缴费基数下限,高于该工资的300%,即11289元作为缴费基数上限,超出部分不计入征缴范围,具体数据如下:

缴费基数区间:2258元 - 11289元

个人缴费比例:8%

单位缴费比例:12%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上年度月平均平资的60%、100%、200%、300%四个比例作为基数进行缴纳。

提示: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不区分户籍,均按上述比例及基数标准进行缴费。

参考依据:广州社保缴费比例广州养老保险条例

计算示例

单位缴纳部分:2258×12% = 270.96元

个人缴纳部分:2258×8% = 180.64元

养老保险总计:270.96 + 180.64 = 451.6元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单位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不知道有几种方式?

回复:缴费基数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设定,若未公布相关数据,可以先预缴,到本年度缴费基数公布后多退少补。

问题:广州养老保险国有企业要缴费20%吗?

回复: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问题:广州市的养老保险是个人缴纳多少?单位缴纳多少?

回复:广州社会养老保险基数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而定,单位缴纳20%,个人交纳8%,没有户籍区分,缴纳的费用及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