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医保政策

据悉,2017年起陕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详情如何,敬请继续关注!

2017陕西医保政策

  

2017陕西医保政策:

记者21日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起,陕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陕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陕西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除按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陕西全省将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陕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市区要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其中,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2017年陕西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

陕西《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显示,自2017年1月起,全省将实行筹资、待遇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一、统一筹资 个人年缴费不低于150元

根据《通知》,全省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筹资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31日。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差距较大的市(区),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过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减免部分由各市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缴纳。

二、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通知》规定,各市区将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

1、起付标准: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

2、报销比例

住院: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政策后,按照民政医疗救助相关政策享受相应补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患者,按照卫生计生部门疾病应急救助相关政策享受补助。各级工会、残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做好低收入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

三、统一医保目录

《通知》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目录,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允许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的政策,并根据当地慢性病患者诊疗实际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用药纳入其中,同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