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二套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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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二套房政策

据报道,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了新房、 二手房以及商转公申报细则, 其中部分内容出现变动。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仍为2成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 20%; 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 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另一方面,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二手房过户旧房产证还得要土地证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 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2015年到2016年年初不少人拿到的是旧版房产证,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土地证,土地证就已经取消了,针对这个问题如何处理,还需要等待公积金部门进一步解释。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