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6养老金上调最新调整方案

根据《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相关要求,吉林省2016养老金上调最新调整方案如下:

吉林省2016养老金上调最新调整方案

根据《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在经吉林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正式批准,吉林省开始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