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哪些变化?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5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哪些变化?

2015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有哪些变化?(新旧政策对比)

从去年3月底起持续引起广泛热议的广州公积金新政终于在昨日正式落地,和一年前“叫停二次贷款”等多项收紧政策不同的是,最终落地的新政对首次置业及二次置业贷款首付比例均进行了下调,其中规定首套房不限面积首付最低比例为20%,对已结清首套房贷的二次贷款首付最低可30%,尚未结清的首付最低可40%。另外,贷款申请条件不论户籍一致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便可申请。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按照去年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

据悉,新政于6月8日起正式执行,该日期前录入系统的将按照旧政策执行,该日期后(含该日期)录入系统的'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对比

一、首付比例全面下调

1 首套房

原政策: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最低两成,90平方米以上最低三成。

新政策:首套房首付最低可两成。

根据新政内容,从今日起,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要满足首次置业的条件,最低均可申请2成首付,取消以往政策的90平方米以下的面积限制。

2 二套房

原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60%。

新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