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二孩生育保险新政策

导语: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从2016年8月起,黄冈市全面提高二孩生育保险待遇,增加30天产假津贴,与一孩待遇相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

黄冈二孩生育保险新政策

  黄冈二孩生育保险新政策

据悉,凡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生育时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比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职工杨旗,8月5日在市妇幼顺产一男孩,随后凭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生育保险津贴申领登记表等资料来医保局报销津贴费用,享受与一孩相同的政策,领取了128天产假津贴,共计22480.92元。

【延伸阅读】黄冈生育保险政策和缴费比例

黄冈生育保险政策

黄冈市生育保险自2009年11月正式启动以来,参保人数从27754人已增至36454 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逐年递增,累计达2250人。

为了保障生育保险的平稳运行,市医保局采取了打击投机参保、前往医院稽核等多种手段,杜绝生育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生育保险启动至今,经过了市级统筹、网银支付等发展,与医院联网也完成测试,预计将在明年初实现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即: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