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失业保险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一、领取资料: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户口簿;

3、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参考各地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二、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保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发放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

4、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参考各地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补充说明】: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足15年的,可申请领取失业待遇。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交养老保险,如缴交则视同就业,放弃领取失业待遇。

3、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