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时间安排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时间安排: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将于1月7日至9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考试(2017年首次考)将于1月8日至9日进行。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时间安排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时间安排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将于1月7日至9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考试(2017年首次考)将于1月8日至9日进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晚发布提醒,考生参加1月8日上午外语考试,须于8时30分开始进入考场,8时45分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时45分开始分发答题纸,8时50分开始试听,8时55分开始分发试卷,9时听力考试正式开始,10时30分后才能提前交卷出场。考生参加1月9日外语听说测试,需根据测试通知单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如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准备室,不能参加该场次考试,必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参加其他场次的考试,不得随意离开考点。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必须凭准考证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考生参加外语听说测试考试,必须凭测试通知单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带照片)、驾照、护照、军人证。

2017年上海市春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及外语一考的英语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须在答题纸上答题。考生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答题,注意答题不要错位。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2017年上海市春考、外语一考的非通用语种科目实行人工评卷,考生必须在试卷上答题。

考场内严禁携带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具体时间安排:

1.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每科目总分150分。外语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含听力)和听说测试,笔试(含听力)分值为140分,听说测试分值为10分,满分150分。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俄、日、法、德、西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根据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2017年起,外语科目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安排在1月的一次考试同时作为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另外一次安排在6月)。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笔试(含听力)120分钟、听说测试20分钟。统一文化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2)统一文化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及成绩公布

2017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 语文

2017年1月7日(星期六下午) 13:30-15:30 数学

2017年1月8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 外语(含听力)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8:00起 外语听说测试。

2017年1月25日20:00,公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同时公布2017年春季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单》由邮政EMS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17年2月20日10:00至21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申请成绩复核,2月22日12:00起可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复核结果。

2.院校自主测试

院校自主测试为一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学生的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满分为150分。

2017年2月23日-24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参加高校自主测试的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春季高考招生录取。

2017年2月28日,招生院校在学校网站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

2017年3月1日-2日,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按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自主测试考试时间的选择与确认。

2017年3月4日、5日,招生院校进行自主测试。具体的测试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应届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16年毕业的历届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16年以前的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做出组织鉴定。

4.录取

春季招生录取的投档方式采用“一档两投”方式。对自主测试资格线上的考生,招生院校可充分使用自主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多元录取的依据,真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各校须根据事先公布并经市教委予以备案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017年3月9日至15日,招生院校须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100%)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时间。

2017年3月16日上午,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预录取考生,须凭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确认录取。高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若同时被两所高校预录取,可选择其中一所高校确认录取。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携带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2017年3月16日下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预录取已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

2017年3月17日上午,被预录取的候补资格考生凭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进行录取确认。高校向确认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4月下旬,参加高中学业考合格考成绩合格的预录取考生,根据高校的通知携带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到高校确认录取。

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秋季高考。

新生录取确认后,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新生名单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

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和统一印制的“考生纸质档案转递通知单”,于8月下旬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如已缴纳2017年6月统一高考考试费用的,在报到注册后,由录取高校负责退费。考生于当年年底到录取高校领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