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权利受到侵害怎样维权

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女职工产假权利受到侵害怎样维权?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下!

女职工产假权利受到侵害怎样维权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

1、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2、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最新的产假可能会调整到14周,请注意下。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 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